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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民生立法 心怀发展监督

2010-03-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王逸吟 我有话说

两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人民民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制定侵权责任法,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向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新步伐;

一揽子打包修改59件法律中的141个条文、废止8件法律,解决法律体系中的“硬伤”;

对908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进行专题调

研监督,推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等重大决策的落实……

今天,写满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业绩的报告,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摆到了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前,接受审议。

在听取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之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对记者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行使职权,无论立法还是监督,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向人民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

抓紧制定支架性法律,向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迈出新步伐

3月8日,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城乡选举同票同权的民主新图景展现在了中国人民面前,这令所有全国人大代表深感欣慰。

描绘这幅民主新图景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是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交此次大会审议的。在2009年10月和12月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为形成一份成熟的修正案草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淮安市委书记刘永忠认为:“修改选举法,是用法律的方式将民主政治发展的成果和选举实践取得的经验固定下来,将进一步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新发展。”

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宏伟目标。距离这一目标的实现,余下的时间已经不多。哪些具有支架性的重要法律还未出台?哪些法律之间还存在不一致或相互冲突的地方?过去一年,人大常委会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争分夺秒进行法律制定和清理工作。

2009年12月26日下午,人民大会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随着100多位人大常委会委员按下表决器,历时7年制定的侵权责任法获得高票通过!

“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其重要性是和物权法一样的。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什么是侵权行为以及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的法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参加了制定这部法律的全过程,他如是说。

侵权责任法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这部法律规定了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网络侵权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等重要内容,其中许多是法律上第一次明确。

“法治的实质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就在于保障私权,所以它是法治社会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身为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指出:“历经7年,人大常委会终于在去年将这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支架性法律制定出来。它的颁行来之不易,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

抓紧制定事关民生的重要法律,贯穿于2009年立法工作的始终。

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经过四审获得通过。针对“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食品安全法规定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家不实行食品免检制度;只有技术上确有必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允许使用……

在法律通过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指出:“中国人已经意识到,最朴实的食品是最安全的,反而是加了很多色素的食品可能是不安全的。”就在这部牵动千万人心的法律实施当年,人大常委会又启动了对它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2009年,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内容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部承载着中国人社保梦想的民生法案,让人们充满期待和向往。草案中有关基本养老保险随本人转移的规定,随着今年初有关暂行办法的实施已经成为了现实。

一年来,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修订后的邮政法等多部法律颁布施行;社会保险法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等提请审议――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破解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难题。

同时,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相继生效,“投机倒把罪”等早已过时的法律用语在2009年退出了历史舞台。全国人大常委会用一揽子打包的办法废除了8件法律、修改了59件法律中的141个条文,基本解决了法律上的“硬伤”,使法律内部更和谐、更衔接。

宋鱼水的观察和感受是:“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了新步伐。”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专题调研,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水平取得新突破

2009年,是新世纪中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

2009年,中国“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世界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番话,令每位中国人深感自豪。

“成就的取得,归功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全国各族人民的顽强拼搏,也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密不可分。”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说。

2009年,中央政府提出9080亿元公共投资计划。这么多钱投下去效果如何?投资方向、资金拨付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这些问题举国关注。吴邦国委员长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9年6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个个专题调研组从北京出发,奔赴全国各地。调研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四个领域,都是政府公共投资中的重大项目。

“我们是来调查的,愿意听实话。”每到一地,调研组都倾听真实的声音,分析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在河北,调研组提出,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是长期困扰生产的问题,必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在甘肃,调研组发现,教育卫生方面技术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在山西,调研组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优先考虑最困难的群体,“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

历经3个月调研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在2009年10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提请审议的,还有国务院关于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已担任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他对记者说:“在人大监督的历史上,针对同一个问题,将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调研报告放在一起审议,还是第一次。”据他介绍,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送交国务院研究处理后,大都有了积极有效的反馈和回应。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所说,专题调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创新,有力地提高了监督工作水平。

在强化对经济工作监督的同时,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加大了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力度。郑功成说:“常委会全年听取的11个专项工作报告中,有6个都和民生问题有关。”

这一年,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就业再就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6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报告。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这些报告时畅所欲言,深思熟虑,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例如,农村社保工作中,事权、财权的合理划分和界定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尽快解决;职业教育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高水平的法律法规是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的根本保证;财政要拿出更多资金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特别是引导大学毕业生下基层、下农村。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当年,人大常委会就开展了执法检查。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滞后,建议国务院加快制定和清理;中西部地区财政经费到位率很低,建议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一条条意见、建议,为促进食品安全法更好地实施指明了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西昌学院教授王明雯说:“这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时刻关注民生,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应人民之所愿,与人民的心贴得更近了。”

“情系民生立法,心怀发展监督。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服务于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了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陈家宝由衷地评价。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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