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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改革荒漠化治理土地政策

2010-03-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为了应对我国荒漠化地区的生态危机,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积极投身防沙治沙事业中,创造性地发展了“产业化治沙”新模式。王文彪委员向记者介绍说,产业化治沙是指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以沙区资源为依托、沙区群众广泛参与的从输血变造血的沙漠治理新模式。“产业化治沙”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积极应

对全球气候变化、帮助群众脱贫解困、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由于国家没有在荒漠化地区实行差异化的土地政策,使得产业化治沙后劲不足,荒漠化治理的现实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亟须加快荒漠化治理土地政策改革。”王文彪委员说。

王文彪委员建议,一是在生态立法上,对荒漠化治理的土地要实行“零出让”政策,在防止“占而不治”的前提下,切实形成“谁治理,谁所有,谁受益”的长效利益机制。二是延长“五荒”土地、特别是几大沙漠的土地使用权年期至100年左右,进一步激发更多的农牧民、企业和个人对“五荒”、特别是沙漠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这对促进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贾宇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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