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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弱势群体学生 彰显教育公平理念

2010-03-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两会上,如何推进教育公平成为代表们热议的重要议题。有一位代表的发言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他就是扬州大学校长郭荣。

在郭荣看来,教育公平的内涵按照层次不同应该有三个“保证”,一是保证人人享有

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保证教育机会和条件相对公平,三是保证教育结果的相对公平。目前在我国,第一个“保证”已基本解决,现在需要着力解决的是资源配置、教育条件以及教育结果的差异问题。这方面主要表现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学生群体之间四个层次的教育发展不公平、不均衡。按照郭荣的理解,这四个层次教育发展的不公平所需要的解决路径是不同的,“前三者的公平和均衡,均有赖于经济和教育的发展以及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推进,而第四个层次学生群体之间的教育公平问题,每个学校都有很大的作为和空间。”

郭荣说,在扬州大学,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孤儿等弱势群体学生要占到全校学生数的22%。多年来,该校每年从行政事业收入中拨出6%专门用于资助这部分学生,政府、学校、社会各项解困资金累计达3000万元,构建了以“助、贷、奖、补、减”和绿色通道为主的多元化助学体系。得益于这一助学体系,一批弱势群体学生走上成长成才之路。

在被这些不断涌现的自强不息的大学生们感动的同时,郭荣更感受到了作为教育工作者身上承担的担子。“人们渴望教育公平,是因为当前还存在教育不公的现象,解决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是加大对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教育在短时间内再上新台阶。相信在政府、社会、学校三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离社会公平将越来越近。”(本报记者郑晋鸣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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