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司法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国家根据司法人才的特点,实行两次司法考试制度。即,凡具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的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都可以参加第一次司法考试,第一次司法考试的内容以法律知识为主,主要考察参加者对法律知识的系统掌握程度和深度。第一次考试合格者,通过在法律实务部门实习后由国家统一组织第
实行两次考试制度,一是符合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的要求;二是可以真正将法学教育与职业技能结合起来,改变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离的状况;三是可以切实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量,有助于中国法治建设的良性发展。(本报记者肖国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