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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0-03-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财政部 我有话说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09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18335.0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16118.79亿元。其中: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507.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8%,增加0.82亿元,超预算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彩票公益金等收入超收较多。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195.98亿元,铁路建设基金收入544.11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114.99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105.5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74.94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58.82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01.17亿元等。加上2008年结转收入574.58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3082.2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2426.54亿元,完成预算的84.2%,下降3.2%,主要是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结转下年使用。其中:三峡工程建设支出199.23亿元,铁路建设支出544.11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支出110.14亿元,港口建设支出102.2亿元,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支出198.11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151.14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207.9亿元等。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655.71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5827.3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964.7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11.7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6.60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78.4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4291.55亿元。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327.1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助征地农民支出5180.58亿元、土地开发支出1429.71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33.1亿元、城市建设支出3340.99亿元、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支出477.56亿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86.89亿元、廉租住房以及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1378.27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231.4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214.69亿元,地方教育支出128.83亿元。

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与支出不完全相等,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部分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全国预算(草案)》。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努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等政策工具,把握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着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92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比上年预算增加5038亿元。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投资2567亿元,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投资96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551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投资777亿元,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投资681亿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151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305亿元。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有效使用。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保障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需要。这些投资增加了即期需求,带动了民间投资和消费,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并降低征收率,促进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公平税费负担,推动节能减排。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4次提高纺织、服装、石化、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多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政策。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施原有的税费减免政策。上述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扩大投资,拉动了居民消费。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并不断完善操作办法,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益。初步统计,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达3450万台。

(五)财税及相关改革进展情况

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消除重复征税因素,优化税收制度。顺利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建立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和税收引导能源消费的新机制。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健全营业税相关政策。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制度。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支持14个试点省份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493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省份,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600多亿元,2.6亿农民受益。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认真执行税费改革政策,加强收入征管;落实惠农政策,用好支农资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预算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彩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财政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研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快,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逐步提高。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2008年的74个部门108个项目扩大到94个部门167个项目。建立健全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基层财政建设,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地方加快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和会计等基础管理工作。财政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性和透明度逐步提高。密切监控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情况,研究提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9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财政收入增长结构不够协调,对民生的保障力度还需加大;部门预算制度尚不完善,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累,财政风险不容忽视;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够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需进一步健全,一些地区的基层财政比较困难;财政管理仍比较薄弱,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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