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2010-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陈菲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1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正式启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

任务。这次执法检查,要特别关注各阶层妇女的不同利益诉求,推动解决一些制约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监督实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在讲话中说,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5年来,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更加有力地保障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广大妇女参加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法律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全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真正使男女从法律上的平等达到实际生活中的平等,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李建国指出,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执法检查的重点是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以来妇女政治权益、劳动权益以及财产权益的保障情况,要紧紧围绕这些重点进行检查,力求监督实效。执法检查组要熟知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要与所到地方的干部和群众多交流,掌握真实情况;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时向常委会提交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负责人向会议汇报或介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民政部、全国总工会等提交了书面汇报或介绍。

根据安排,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将分为6个小组,于3月至4月分赴天津、吉林、山东、安徽、广西、陕西6省(区、市)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主持会议。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