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3月19日电(通讯员周皓记者任维东)今天上午,昆明市政府通报了昆明新机场航站区配套引桥工程“1・03”支架局部坍塌事故处理结果,查明为一起责任事故。相关事故责任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以及经济罚款等处罚,另有6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事故责任单位也受到了相应的经
事故调查组组长、昆明市安监局副局长杨振武表示,昆明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以及高架桥工程A-3合同段东引桥第三联模板支架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城市监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支架验收程序,未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及扣件进行检查与验收,发现支架搭设不规范等事故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事故直接原因是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砼的方式违反规范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
据悉,该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