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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不能流于形式

2010-04-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红兵 我有话说

29年前,全国人大通过决议,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并规定:除老弱病残外,年满11周岁的中国公民,每人每年必须义务植树3至5棵。今年植树节刚过,一张照片便在网络上热传,照片上的人穿鞋套、戴手套,拿着几乎“一尘不染”的铁锹在植树,引来众多网友“拍砖”。

每当大地复苏、万木吐绿、春暖花开的季节,许多单

位都要组织干部职工上山下乡去植树。植树已成为一项增强干部职工劳动意识、身先士卒爱绿护绿、绿化美好家园的长效社会公益活动。追溯植树活动的由来,重要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要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情感,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增加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然而,植树活动一旦重复次数多了、久了,一些人就会感到“乏味”、“枯燥”,植树就可能“走调”、“变形”,活动就会背离其本来目的。

如今,不少单位开展的植树活动似乎已变成供个别领导干部作秀的形式,植树现场变成一个个作秀场。穿鞋套、戴手套,拿着几乎“一尘不染”的铁锹,扛着饮料和干粮,扯起大旗,乘着单位的公车,一路兴高采烈、欢歌笑语地找个风光秀美之处,几个人合力栽一棵树,有时候,没等脱掉外衣、喝上几口水,一棵棵树就昂首挺立起来了。这样的植树形式已经大大超过内容,侵占消耗公共资源、污染环境暂且不说,树木也成为手中的一次性道具,最终让植树失去其最初的意义。

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了“虚拟种树”的主张:少砍一棵树,就达到了多植一棵树的目的,如果切实改掉了浪费树木资源的习惯,也就等于完成了虚拟的种树。斯言不谬。时下越来越多的公众并不缺少植树意识和行动,匮乏的是爱护树木的意识和实际行动。当然,护树不仅要护现实的树木,更关键的是要爱护与树有关的派生物,譬如图书、筷子、家具等等,这样才能切实减少对树木资源的需求,进而达到保护树木资源的效果。在种树之外,更重要的是在护树的形式和方式上不断创新,比如,林业部门在植树节向市民展示节约纸张、循环使用图书、禁用一次性筷子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从这个意义上说,间接种树也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护绿也是增绿。

增加和保护树木资源的重要性不需赘言。政府部门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不仅要在提升人们植树的意识和积极性上下功夫,还要在如何有效的爱绿、护绿上下工夫、动脑筋、作表率,加强引导,让植树活动真正成为一项健康、文明的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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