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素质不高容易引发冲突
记者:您对近年来屡次发生的城管队员与群众的冲突事件有什么看法?您认为原因何在?
竹立家:自2000年以来,城管的执法活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近几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速度很快,城市管理也趋于复杂化。加强城市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应当予以肯定。但同时,我们也必须高度重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城市管理人员与公民相互冲突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管人员素质不高。
据我了解,一些地方招聘的城管人员是未经专业培训的临时工作人员。由这些并非专业的人士履行社会执法职能,很难保证执法的公平与公正。此外,他们对自身权力的认识也不够清醒,因此经常出现诸如暴力执法等让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包括这次昆明城管事件主要也是由于执法人员处理方法不当造成的。
城管执法的特点是在执法现场通过管理手段来解决一些违反管理条例和管理规定的事件。这些事件都是小事,但却可能引发大事件。现在城管人员数量众多,遍布社会各个角落,每个人的自主裁量权很大,他们常常以执法者和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再加上素质不高,容易出现权力滥用、权力越界、权力行使不当等行为而使商贩受到不公正待遇。如果双方素质都不高,态度也不好,就很容易爆发冲突。
城管人员要有素质要求
记者:那么您觉得应该怎样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素质呢?
竹立家:首先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城管人员必须有这样的意识:管理型执法应该体现人文关怀,在通过管理使市民和城市运行有条不紊,城市生活更加文明的同时,让在城市里生活的每一个人,不论是小商小贩还是普通市民都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
此外,我认为还必须改革城市管理人员招聘制度,在招聘过程中引入公务员招考制度,绝不能随便从社会上招募一些人成为执法者。执法是与群众接触非常紧密的行政行为,代表的是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对城管一线执法人员的学历、素质要求相应也非常高,因此有必要逐步清退一些从社会上招募的城管人员,通过实行公务员招考制度来促进招募的规范化,甚至可以面向大学生进行招考。
记者:有人说,发生这样的冲突,除了存在城管队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外,被执行人、参与冲突的群众也有一定的责任。您对此是如何看待的?
竹立家: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我们不能要求公民都是有道德的人。公民本身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对这个群体我们不能有这种特殊的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如果说在城市执法和维护城市安全过程中发生一些意外事件,这个责任一般应该通过公共机构来寻找。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从管理方面着眼。当然,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城市管理难度很大,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飞速膨胀,未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因此,这些问题现在就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城市管理者来说,这并不是小事,而是亟待解决的大事。
政府要为小商小贩提供特定的空间
记者:很多人都提出,城镇小商小贩,一般来说都是困难群体。他们摆个小摊,卖点东西,挣点钱很不容易,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只要不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不欺行霸市,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他们留一点谋生的空间呢?
竹立家:我非常同意这样的观点。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存的需要到城市来寻找挣钱的机会。政府应该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为这些流动的小商小贩提供一些特定区域,允许他们进行商品交易和买卖,这也是城市居民所需要的。
实际上,这种形式在国外是很普遍的,比如在美国哈佛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每天下午都有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在规定的地方允许农民在这里卖菜。这不仅大大方便了学生和周围的住户,也为菜农提供了生存之机。
必须承认,在我们国家发展的现阶段,流动商贩的数量还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机关和部门都应该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为小商小贩的生存提供合理的环境。这就要求必须在城市管理上下功夫,要想方设法地提供这样的特定区域和特定时间,通过政策和制度来规范这些商贩的行为,这样也能减少城市管理和执法的难度。
记者:划定这样的区域对政府来说很困难吗?
竹立家:其实一点都不困难,也不需要很多时间,因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对哪些区域小摊贩聚集比较多、居民在此有哪些购物需求都是很清楚的,关键是政府是否能下决心来做的问题。这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是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工作,主要还是要抱着建立服务型政府,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来实施。不是说干大事、规划城市发展战略的就是服务型政府,更多的还应该是要让城市的居民生活得更舒服、更方便。
很多政府官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不够,认为这些商贩不是城市居民,只是周围农村和外省的外来人员,对他们不够重视。但实际上,他们同样也是公民,在哪块土地上寻找挣钱的机会和出路都是宪法所允许的。如果断了他们的生活出路,这些人很可能成为城市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因此,只有高度重视城市管理中的这些现实问题,变“堵”为“疏”,才能尽快建立起这样的特定区域,才能更好地为包括小商小贩在内的老百姓服务,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类似冲突的发生。(本报北京4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