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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药监局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调查结果

2010-04-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金振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6日电今天,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3月17日有媒体刊登的“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致死致残”报道,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卫生部表示,从3月19日到4月1日,卫生部、国家药监局派出了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

成调查组对上述报道中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15例患儿中有3例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

在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表示,“媒体报道中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报道中所说的‘贴签疫苗’”。他说,据调查,只有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其中1例接种麻疹―风疹二联疫苗后发生过敏性紫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的关系;1例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发生接种部位红肿痛,属于一般反应。

邓海华说,另外的12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其中4名病故患儿的诊断――1例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例为癫痫、癫痫持续状态、遗传代谢病;2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其他8例也都有明确诊断。

邓海华介绍说,此次调查集中了儿科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赴太原、阳泉、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7市11个县区,对媒体报道中提及的11名患儿逐一访视诊察,对4名已病故患儿的家属进行了认真访谈,在全面系统核查了所有患儿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后的临床资料后,调查组集体对15名患儿的病情分别进行了讨论分析。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于竞进副局长参加了调查,他认为,对每一个病例,专家都是十分慎重的。

2008年抽样检测显示,山西“贴签疫苗”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

目前,我国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管理,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邓海华说:“有关媒体报道的‘贴签疫苗’事件,发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双方合作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仅涉及第二类疫苗。”

邓海华说,调查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来山西省疫苗的整体资料,特别详细地收集了疫苗使用数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资料,分别计算了不同时段、不同疫苗异常反应,尤其是严重异常反应发生率。在与国内外有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后,调查组认为,2006年至2008年期间,山西省主要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水平总体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在时间、地域、疫苗种类分布上也未出现聚集现象。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

邓海华说:“在此前的2008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山西省3个县级疾控中心和3个基层接种单位的3种‘贴签疫苗’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

“北京华卫时代”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存在关联

针对公众广泛关注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究竟有何背景等问题,邓海华说,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的副秘书长。该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由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尽管没有发现山西省“贴签疫苗”存在安全问题,但调查组认为,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经营期间,在疫苗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除3月2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会所提及的问题外,还存在未经批准并违反操作技术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下发的免疫方案涉及具体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等问题。

邓海华说,对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与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正在会同山西省有关方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

在新闻发布会上,邓海华表示,这次事件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广大群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此次事件已经冲击了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将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麻疹、乙肝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

针对江苏、河北出现的疫苗问题,国家药监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表示,国家药监局近期将组织专门的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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