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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哥本哈根到坎昆:前路并不平坦

2010-04-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瑞彬 我有话说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激辩之声犹在耳际,新一轮谈判的大幕又在波恩徐徐开启。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的统计数据,截至上月31日,已经有111个国家表态支持《哥本哈根协议》,75个国家提交2020年前的减排承诺目标,覆盖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0%。希望之火再次点燃。

艰难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肯定了国

际社会的既有共识,维护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重要原则,为深化国际气候合作奠定了基础,也为后续谈判指明了方向。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言,《哥本哈根协议》“是一个重要的起点”。如今,站在这一起点上眺望前路,人们内心仍喜忧参半。

美国、欧盟等发达工业化国家和组织的态度将最终左右坎昆气候大会的命运。它们在《哥本哈根协议》中确认原有承诺的同时,依然为其履约义务设定种种先决条件,强压发展中大国必须在未来国际减排制度中承诺所谓“可核证”的量化减排指标。这些国家高调相和,一方面混淆视听、转移焦点,集中火力向中国、印度等新兴发展中大国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给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国画了一张又一张“大饼”,允诺将在未来三年给予发展中国家300亿美元;设立气候变化基金,自2020年起,每年给予发展中国家1000亿美元等。漫说未来更大的承诺,就是眼前这些数字也还都是镜花水月。然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借助其媒体的强势地位,令片面、浮夸之辞大行其道,遮蔽了其规避自身责任和义务的真相。在减排目标、责任区分、资金技术援助等方面,发达国家根据自身历史和能力理所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更何况这完全是履行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郑重承诺的条约义务而已。

在告别哥本哈根之后的短短三个多月时间里,气候政策与行动力度空前。中国明确表态支持《哥本哈根协议》,再次确认至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通过《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制定风能等新能源发展行业标准,启动国内排污权交易试点,淘汰小火电等落后产能,拟订“十二五”规划中的减排方案等。中国经济与社会正处于上升期,保持经济增长、消除贫困是其优先选项,加之已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能源需求强度大,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比例高,在保持较高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实现上述减排目标无疑是一项严峻挑战。据国内机构测算,中国为此付出的经济成本将高达3000-5000亿元,而相应的社会成本投入更是难以估量。脚踏实地的自主行动正体现出一个发展中大国对其国际承诺的尊重,对人类前途命运的深刻责任感和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的诚意。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尽力减少和消除其所造成的经济、社会方面的负面影响关系到世界人民的福祉,各国自当戮力合作。但是,在这一轮谈判中,如果发达国家继续狡辩推诿、虚与委蛇,转嫁自身历史排放责任,回避协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义务,通向坎昆的恐怕是一条坎坷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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