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刀阔斧推行“教师轮岗”制度之后,江苏又将教育改革之剑指向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改制学校,并表示将在5月1日前,确定省内所有“公办招牌,民办收费”的“假民校”去向。此举一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反响。
据江苏省教育厅同志介绍,“假民校”是教育界对改制学校的别称,它指的是公办学校办的民办学校。“假民
“名校办民校”初衷很美好
改制学校的出现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是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为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而兴办的。90年代初期,由于应受教育的人数多,人均教育经费不多,难以满足需求。于是,“名校办民校”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当时的预想非常美好:通过依托“名校”办“民校”,在一定程度上优化部分教育资源,即引入“名校”的办学理念、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帮助弱势学校转化为优质教育资源,以缓解社会对优质教育的迫切要求。与此同时,利用民校获得的经济效益,既可以帮助改善名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又可以促进名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但事实上,“公办民校”自诞生那天起,有关它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
“‘名校办民校’与大学的独立学院一样,是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在一定时期对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的需求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这个做法应该及时停止。”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教授如是说。2004年“两会”期间,朱教授就曾提案《停止名校办民校》,引起教育界的普遍关注。
“假民校”刺痛教育均衡
一边和公办学校一样利用国有资源,一边又和民办学校一样收取高额学费,名校办民校争议的焦点在于这类学校该不该在享有国有资源的同时收取高额学费。
初衷是为了缓解教育压力的“名校办民校”何以被人们冠以“假民校”的称谓?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假民校”一般打着民办的旗号,但从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到聘用教师身份都与“公办”联系异常紧密:办学很大程度上利用国家财政经费;校舍除少数是租用的外,大多由政府出资建造;教师大多数是在编的公办教师。“‘假民校’从表面看是民校,实质是收取高额学费的公办学校。”南京某校一位高中生的家长对记者说。
南京市教育研究所所长谷力对“假民校”弊端的分析一针见血:“公办名校是政府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及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优质教育资产,其教育质量和声誉得到社会的认可。‘假民校’既可以借助其优势,又有自身的灵活性,能吸纳更多的生源,这就使完全民间资金运作的民办学校无法与其平等地进行竞争,带来了民办教育的萎缩。”
“假民校”也侵犯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权利。家住南京市的张先生有一个15岁的女儿,因为附近没有公办学校,他为女儿选择了离家相对较近的有公办背景的民办初中,这个学期学费接近6000元。“如果在公办学校,既可以免学杂费又可以免书费的,同样是上学,我们要交这么多,太不公平了。”张先生对此很有意见。
“这种办学模式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教育,已经侵害了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平等教育权。”朱永新教授痛心地说:“除此之外,这些学校巨额的收费资金完全由学校自收自支,缺少必要的监管,是否有腐败行为就很难预料了。”
改制须全面协调综合考虑
然而,叫停“假民校”并非易事,面临着多方阻力。如何将改制学校整顿清理好,是江苏及其他省市都在思考和探索的命题。此次江苏在多方调研及征求意见之后整体性的清理省内“假民校”,取得了不小的成效。
江苏省此次改制学校的去向是“非公即民”,即对于债务相对较少、运行比较健康的学校,可以将其收回改办为公办学校;对不能收回改为公办的学校,则按照有关规定,使其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
但是清理规范改制学校是块“硬骨头”。江苏教育厅厅长沈健介绍:“改制学校的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这为清理和规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以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为例,如果要改为纯民办,得有大财团接手;如果改为公办,学区划分和教师待遇又成新问题。为此我省采取了‘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的办法,扎实推进规范清理工作。”
学校改制了,学生的权益如何保障?对此,江苏省规定:“规范为公办学校的,原提前收取、但学生未读满年限的费用一般应予退还,也可根据招生时的约定进行妥善处理。对不愿在规范为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此项规定不仅保证了学生的入学公平,也保证了每一个学生的权利。
对于改制学校教师的去向,江苏则明确规定:“确定民办的学校,原公办教师原则上回公办学校任教。确定为公办的学校,自主招聘的教师,具备教师资格的,可由省教育厅组织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录用为公办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将进行分流,但不得从事教学工作。”此外,沈健表示江苏省今后将继续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13个省辖市建立教师培训基地,把教育的公平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