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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需要制度保障

2010-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闻观察员 冯蕾 我有话说

近日,媒体广泛报道了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所描绘的深圳的“绿色地图”――今后深圳所有保障性住房将一律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建设,同时大力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深圳的这个“绿色转身”,有望使其率先在全国将绿色GDP指标提升到80%。

深圳是中国绿色建筑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天,从绿色世博馆到绿色写字楼,

从绿色校园到绿色家园,绿色的理念已渗透到建筑的各个领域。与此同时,人们对绿色建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绿色建筑不是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自然和谐共生。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项鼓励绿色建筑的经济政策,各地建筑规划开始有了“绿色”门槛,绿色建筑已从理念变成行动。

这背后,源于中国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更深刻反思,更源于中国大国责任的担当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深谋远虑。环顾世界各国,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未消退,反思过去经济发展模式,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共识。当世界发达国家纷纷把目光瞄准绿色产业,并将其作为抢占后危机时代制高点的秘密武器时,中国也开始了对绿色产业的探索――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到2020年,北方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特大城市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从绿色目标的提出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出台,从财政金融优惠措施的推出到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的制定,中国正以实际行动履行哥本哈根会议的减碳承诺。

相比国外,中国的绿色建筑仍是刚刚起步,还面临着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

绿色建筑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贯穿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后期使用的全过程,而我国绿色理念很难从立项到施工一以贯之。发达国家通常由一个综合建筑事务所总承包整个项目设计,由建筑师寻找相应的结构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组成联合设计体,并由建筑师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配合过程中的总协调,建筑师向业主负责,分包方向建筑师负责,形成开发策划、设计、施工一体化。但在我国,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划分明显,特别是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相互独立,而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往往到了施工阶段才得以确定。

同时,国内很多节能技术的不成熟也阻碍了绿色建筑的推广。据报道,某开发商曾在一楼盘首次应用了新风系统,但因为缺乏经验,结果反被客户投诉。采用节能材料本身要耗费大量成本,加之技术不成熟带来问题丛生,导致许多开发商不愿意把钱花在“绿色”上面。因此,加快引进吸收成熟节能技术、推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创新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已经有几栋“示范生态建筑”,采用光电板、太阳能、地板蓄热、混凝土中心空调、地源热泵、独立新风系统等等。但这些建筑与“全寿命周期”都绿色的建筑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这也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的评估体系。

此外,绿色建筑的推广还有赖于调动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当前,中央财政已明确了有关绿色建筑的补助标准,新出台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也进一步确立了金融税收优惠政策。而如何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率?如何让奖补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还需要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我们看到,在美国加州,影星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上任后推出了“绿色建筑行动计划”,通过多种手段鼓励城市乡村和学校进行节能设计,从而每年节约加州纳税人1亿美元的税金。而我国却面临各种主体动力不足的窘境。开发商总希望物业建好后尽快出租或出售,舍不得围绕绿色增加成本。尤其当“绿色环保”尚未成为购房者主要考虑指标时,开发商的动力就更是不足。从地方政府看,在政绩具体考核中,绿色“GDP”还难以量化,相比经济增长指标,依然显得十分模糊。因此,从深层次看,跨越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障碍的关键,仍要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想办法,使追求绿色成为各主体的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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