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钢铁厂为何要买“自发电”

2010-05-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冯永锋 我有话说

“钢铁企业要想充分利用二次能源,早就不是技术问题,以前是并网难,现在又面临不合理的电价。”近日,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丁毅,一谈起二次能源利用的尴尬,这样无奈地告诉中华环保世纪行的记者。

据丁毅介绍,钢铁企业有大量的余气、余压、余热等二次资源,若能够充分利用,有相当可观的经济效

益。“马钢自1993年开始建设热电厂,这十几年来紧抓能源转化,积极实施‘以气代煤、以气代电、以气代油’的技术改造,到目前为止,马钢已建成总容量为74万千瓦的自发电机组,包含煤气发电在内的二次能源综合利用能满足企业70%的生产耗电量。”拿2009年为例,企业全年自发电量49.88亿千瓦时,以每度0.38元来结算的话,余热余能发电量折标煤达100万吨以上。“如果这些煤气不用来发电就会被烧掉,造成极大的浪费。这也是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和一般的自备机组不一样的地方。但可惜的是,有时我们甚至希望缩减自发电量,这样就可以避免明明用的是自发电,却还要花钱购买的尴尬”。丁毅感慨上网电价是钢铁企业二次能源的发展瓶颈。

由于不恒定的耗电需求,企业的自发电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能自行消纳,例如在维修时,企业生产的需电量就比平时低。“钢铁企业不可能建有自己的蓄电设备,多余的自发电就必须上国家电网,而我们如果要再用这部分自发电,就得从电网上购电,购电价每度0.69元/度。”

但这个价钱与卖出价中间有较大的落差,即便依照物价局发布的售电价0.38元/度,中间也差三毛多钱,马钢还是不愿承受“高价购买自发电”。丁毅说:“仅仅在2009年,马钢多余自发电的上网电量有1.7亿度电之多,这部分电费的实际成本不过是在电网上一上一下而已”。

记者从电监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国家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一直持支持态度,还于2007年颁布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监局能够为愿意上网的综合发电企业出面向电力企业协调。但马钢能源环保部负责人王卫东分析,电力公司对既有电力系统必然有保护意识,钢铁企业的二次能源就曾一度经历过上网难时期,“综合利用发电不可避免地存在负荷不稳定的问题,电力公司认为会对电网造成冲击,曾以此阻碍综合利用发电上网。”据了解,2004年,马钢进行新厂区建设,为新区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和电力部门进行了长达四年的协调,最终于2008年4月谈成,王卫东说,“这个案例说明负荷不稳定即便会对电网造成冲击,也在可承受范围内。”

钢铁企业二次能源如何充分和传统电网协作,这是全国的钢铁企业乃至综合发电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为了摆脱上网电价对发展二次能源的束缚,丁毅提出了马钢的设想,希望能与就近的火电厂合作,结合国家“上大压下”淘汰落后火电的政策,与公共电厂联合建设大型机组,钢铁企业把煤气送到发电厂,发电厂负责向钢铁企业供热、供电,并落实企业直供电政策,以此形成二次能源的双赢机制。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