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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青海玉树地震灾害评估报告 研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

2010-05-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魏武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对玉树地震灾害的评估报告,研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他强调,当前玉树地震灾区要在继续做好医治伤员、安置受灾

群众、恢复正常秩序等工作的同时,抓紧推进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要按照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的要求,立足玉树地区实际,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力争用三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基本完成玉树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使灾区人民生产生活和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原则同意《青海玉树地震灾害评估报告》,对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回良玉在会上强调,建设一个生态美好、特色鲜明、经济发展、安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玉树,在指导原则上要充分体现“四个结合”,即必须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与加强三江源保护相结合,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扶贫开发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体现民族特色和地域风貌相结合。

回良玉强调,灾后恢复重建要在政策措施上实现“四项保障”:一是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以中央财政资金为主,同时采取更加优惠的税收、金融、土地、就业、扶贫等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使用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加大对恢复重建支持力度。二是青海省人民政府对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负总责,要精打细算,节俭办事,管好用好各类资金。三是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对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等方面,中央财政都要给予补助和支持。四是开展对口支援,组织有高原施工经验和能力的建筑施工力量支持玉树恢复重建工作。

回良玉要求,当前灾后重建前期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即抓紧确定重建选址,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抓紧清理废墟,抓紧做好重建施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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