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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合同的相对无效和交易安全保护

2010-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文涛 龙翼飞 我有话说

问题的提出

合同是双方合意订立的,包含两个独立的意思表示,两个独立的合同期待。合同无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无效,也意味着两个独立的意思表示和合同期待都无效。但是,在仅仅是一方当事人违法而另一方当事人善意且不违法时,直接认定合同无效,对善意的一方当事人是不合理

的,也是不公平的。合同相对无效和绝对无效的区分回应了该问题。以合同效力范围为标准,合同无效可以分为合同绝对无效和合同相对无效。前者是指合同对任何人确定地无效,不存在不得对特定人无效,或者特定人可以主张其无效的情形。后者是指合同无效,但是该无效不能对抗特定人(善意第三人或者善意相对人),该特定人可以主张其有效或无效,或者合同有效,但是特定人(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其无效;

合同的相对无效

合同相对无效制度赋予善意特定人以主张无效或有效的权利,能有效地保护善意合同相对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商事交易安全。合同的相对无效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能对抗特定人(善意第三人或者善意相对人),该特定人可以主张其有效或无效;2.合同有效,但是特定人(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其无效,当然也可以维持其有效。

首先是合同无效,但是特定人可以主张有效(当然也可以维持其无效)。该情形又包括善意相对人主张合同有效和善意第三人主张合同有效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善意相对人主张合同有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一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交换。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合意的无效。合同无效实际上包括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无效。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或都违法,该无效的认定疑问不大。但是如果仅仅是一方当事人严重违法,或仅仅是一方当事人恶意,而另一方当事人善意且无过失,在外观上也没有从事违法的行为时,就需要具体分析。此处的善意是指一方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对方的行为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此时,合同当然不能发生不法当事人所意欲的法律效果,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该善意相对人可以主张该合同对自己有效,该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该相对有效的合同向不法相对人主张合同已经履行的对价和违约责任。合同对善意相对人有效,并不妨碍不法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甚至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当然,善意相对人也可以直接主张合同无效。在英美法上,针对合同无效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和正当期待的弊端,法院采取几种方法来减轻这种过于严厉的后果。其中之一就是,允许一方当事人基于违约主张损害赔偿。法院还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区分,并且可能只对一方当事人的执行予以强制,其理由是该允诺并没有导致违法的目的。这样的合意称为可分的或可分离的。

在英美法上,以非法的方式履行或订立合同,该非法履行或订立不应该影响善意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如:出租车超速,对客运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当事人不能从其非法的合同履行行为中获益。但是一方当事人善意的,没有采取非法方式履行合同,一般可以请求履行该合同而不受影响。非法的合同有时只是不能被一方请求强制履行。又如:某制造工人为他人提供劳动,尽管雇主违法没有和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口头合同有效,这是为了防止雇主从该无效的合同中获益。尽管违法合同的后果十分复杂,但其可以适用相对无效规则。如果任何一方都不能履行合同,法律对各方都进行盲目的打击,而惟一能从违法合同中受益的人常常是被告。因此合同对善意合同相对人而言依然有效。

第二个方面,合同无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有效或维持无效。合同无效可能会损害和合同相关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该损害应当尽量避免。如:乙出卖房屋给甲,其后房价高涨,为避免甲强制执行,乙丙恶意串通,假装订立买卖合同,办理所有权登记,并交付房屋给丙。其后,丙又擅自将该屋出售给善意的丁,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恶意串通的当事人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并非是指恶意串通之行为对该第三人为有效,而是指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其无效,也可以主张其有效。如果善意第三人主张其有效的,恶意串通的当事人不得以无效对抗之。因此乙丙的合同虽然因恶意串通而无效,但是不能以该无效对善意第三人丁,丁可以选择有效或无效。

其次,合同的相对无效还包括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善意第三人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合同的相对无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合同的相对有效,即可能会被善意第三人主张无效。德国相对无效理论可以参照说明这一点,比较典型的例证是预告登记,即预告登记人可以对出卖人和第二买受人的处分行为主张无效。

结论和建议

我国《合同法》第52条对合同无效进行了规定,但是合同法没有对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行为还是双方的行为进行区分。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具体区分。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上述的违法行为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而另一方当事人善意并且无违法行为的,此时需要具体分析合同违法性和善意合同相对人的具体情况。有时可以作出这样的认定:合同无效,不能发生不法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但是善意当事人,依然可以主张合同对自己有效,即可以请求不法当事人支付已经履行的对价或承担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将合同绝对无效的范围主要限制在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严重违法以及都严重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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