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互联网的发展是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其发展之快、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已达3.84亿,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增长率为28.9%;互联网普及率也从22.6%提升到28.9%;宽带互联网用户规模已达3.46亿,占整体互联
立法立规是管理的基础
欧阳坚说,我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正在持续、快速的发展,网络文化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我们也不可忽视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引发的“网瘾”问题,非法网络游戏存在的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都成为人民群众热切关心、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阻碍了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欧阳坚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有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优秀、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多年来,文化部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在对网络文化市场实施了大量卓有成效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网络文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欧阳坚认为,立法立规是管理的基础。他介绍说,文化部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坚持严格的主体准入管理,从源头规范网络文化市场主体资格。在内容管理上,文化部倡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增强产品的文化内涵,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优秀文化,要求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调整产品结构,专设机构人员负责产品内容自审自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完善网络文化内容监管制度,加强对进口和国产网络文化内容的审查备案管理,落实网络文化经营主体属地管理。另一方面,对适于未成年人的健康网络文化产品及用于教学、培训等目的的产品给予政策扶持,以内容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产品打压不良产品的生存空间,推动绿色网络文化产品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欧阳坚说:“要积极鼓励优秀网络文化产品的创造,创新生产机制,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力,让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优秀的思想文化通过先进科技的武装站上网络文化发展的浪尖,通过本国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来充分参与全球文化竞争和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执法是管理的保障
欧阳坚表示:文化部始终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的指导思想对网络文化进行监管。对于触犯法律底线的网络文化产品和经营主体,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近年来文化部先后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陆续发布了8次《关于查处违法网络文化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仅2009年至今,文化部先后发布了《关于查处第六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立即查处“黑帮”主题非法网络游戏的通知》、《关于查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关于查处第八批违法网络文化产品经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共查处226款低俗宣传以及宣扬低俗、赌博、暴力等内容的网络游戏、网络音乐产品,严厉打击运营非法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违法行为。同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积极采用技术手段有效封堵非法网络文化产品。仅2009年全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已通过技术监管平台有效阻止各类非法游戏共8708万余次,有效阻止了非法网络文化产品在网吧等上网场所的传播。
欧阳坚说,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文化部积极探索网络文化的管理模式,近年来逐步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舆论监督”的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今后,文化部还将积极联合各有关部门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努力将互联网发展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
下一步,文化部将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游戏的主体准入和内容管理进一步明确,对网络游戏的虚拟货币、运营规范、研发引导、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网络游戏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通过政策的推动不断提高连锁网吧的市场占有率,引导网吧拓展功能,依托网吧发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等增值服务项目,针对网吧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的不同情况,以财政和税收等手段分别制定相应政策,加快网吧连锁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