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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之美与日用之便

2010-05-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户华为 我有话说

近日,重庆市建委编制出台《重庆市主城区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其中要求建筑应改造成反映当地时代特征的景观,开敞的阳台、露台应禁止堆放杂物、晾晒衣物,原则上不安装防盗网等等。鉴于《导则》尤其是阳台、露台应禁止堆放杂物、晾晒衣物等规定,引起了不少反对的声音,市建委不得不澄清其并非强制规定,从而让

一些担忧不知该在何处晾晒衣服的居民着实松了口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少城市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整治环境,美化市容,为居民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然而,也有一些地方,市容整治的想法过于天真,做法比较粗暴,结果好心办坏事,遭到群众的批评和抵制。甚至,还有个别地方无视群众利益,忽视民生民意,借市容问题大搞“形象工程”,只要“面子”,不要“里子”。所有这些都说明,市容改造不仅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也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城镇市容之美与百姓日用之便,必须相得益彰、彼此协调。

举例来说,“阳台”本来就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作为主人,只要不违背法律,阳台这一私用面积如何使用,理应是“我的阳台我做主”。不准在阳台上晾衣服,即便不上升到所谓干涉和侵犯公民权利的高度,至少也让人感觉管得有些太严了。更重要的是,一方小小的阳台,从外面看,体现的是城市的“面子”,但从室内来看,则是民生日用的“里子”。阳台上晾衣服是居家生活的便利之举,在某种程度上也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和真实。

城市的亮丽美好是每个市民的共同愿望。对于城市中存在的杂物占道、私搭乱建等脏乱差问题,我们都深恶痛绝。因而,对于不文明、不美观的市容市貌,有关部门予以整治,是深得人心之举。但是如果仅仅为了美,而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那么这样的美就值得斟酌。我们需要的城市之美,是真实的美、便利的美,是以人为本的美。

良好的城市环境,对于城市的发展和民众的生活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整治路况,改善照明,多种花草树木……改造市容市貌、营造良好环境,有着太多具体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完成。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考虑:市容市貌究竟整治到何种程度才算恰当?是否所有的建筑都必须整齐划一?市容与百姓的生活习惯、地方风俗如何更加和谐?等等。总的来说,只有从更加人性化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文化特点以及日常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科学规划,量力而行,才能营造出美丽整洁、和谐温馨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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