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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钱费”:银行收要慎重

2010-05-2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记者温源)对于近日社会普遍关注的银行收“点钱费”一事,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银行收“点钱费”要慎重;同时,收费行为要有自律性。

郭田勇说,商业银行是企业,收费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有些服务价格是受国家管制的,如利率等;但绝大

多数服务价格则是依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的。对大客户,银行有的中间业务是不收费的;而对小客户,由于其占用柜面资源较多,出于减少排队和对付出成本进行补偿的考虑,形成了银行收点钱费的情况。

郭田勇认为,从长远来看,作为一种商业化经营,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是大势所趋。但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的金融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性,在对一些面向普通公众、涉及面较广的业务实行收费时容易引起公众的质疑,因此收费要特别慎重。金融行业性自律机构可以针对收费行为发布统一的业务指引,也可对某些涉及公众利益的收费行业进行价格听证,对其成本核算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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