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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普法考试考核制度得到认可

2010-05-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5月30日电(记者梁捷)为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浙江省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考试(考核)制度,在全国率先以闭卷考试的形式组织实施了省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试成绩成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这一经验日前得到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杭州举行的“五五”普

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采访活动启动仪式上,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表示,浙江省的经验值得肯定,要认真总结推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须有制度约束。

据了解,为防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流于形式,2008年,浙江省就制订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一方面,他们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评体系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综合考核内容,把法治建设情况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紧密挂钩,从坚持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法制教育、发展基层民主等方面制定详细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另一方面,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2008年,全省在省、市、县三级先后组织了137场领导干部闭卷法律考试,共有42681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2009年,浙江省又开发了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网上答题系统,有1300余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

张苏军在充分肯定了浙江省的经验后说,我们要全面反映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并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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