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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才流动起来

2010-06-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炳升 我有话说

提要

长期以来,由于利益驱动和环境差异等因素,人才的单向流动加剧了我国人才地域、行业分布的不均衡。如何让人才充分合理流动起来,刚刚公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作了整体安排和部署。在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上,《纲要》从政策导向、制度保证、市场平台三个方面提出了全面的解决方案。

通过政策杠杆加大调控力度

据统计,从2002-2006年5年间,东部地区人才净流入913万人,中部地区人才净流入仅4万人,而西部地区则净流出19万人;2006年底,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分布在第一产业为66.7万人,第二产业为781.5万人,第三产业为2408.6万人,人才过多地集中在第三产业,产业间的人才流动存在失衡现象。

针对目前我国人才分布失衡现象,桂昭明指出,《纲要》强调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在政策导向上通过政策杠杆加大了调控力度。《纲要》提出了实施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引导政策: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制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创业就业扶持办法;实施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和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办法;完善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和企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实施东部带西部、城市带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引导人才向西部和农村流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等工作;加强和改进干部援藏援疆、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工作,为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桂昭明认为,这些强有力的引导政策和有效措施必将大大改善许久以来未能改观的“孔雀东南飞”现象。

除此之外,《纲要》还提出了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人才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等等。桂昭明认为,这些政策导向将打通三支人才队伍之间的壁垒,促进人才在行业间的合理流动,改善人才在行业间的非均衡分布现象。

为人才流动提供制度保证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阻碍人才流动的主要障碍是:户籍管理、身份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制度。如何解决这些棘手问题?如何改变国有企业人才进入市场配置比例太少(目前仅为10%)的现状?

面对记者提问,桂昭明介绍说,《纲要》在人才流动的制度保证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建立健全用人合同制,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使之有利于引进人才;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制定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完善人事争议仲裁、人才竞业避止等制度,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流动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等等。桂昭明指出,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破除人才流动的障碍、畅通人才流动的良方。

桂昭明认为,《纲要》从我国人才的宏观布局上提出了区域人才合作机制,即“建立完善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相配套的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加快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布局,引导各类人才合理分布。”桂昭明认为,建立这一机制具有战略意义,将国内区域间的人才流动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使人才流动制度建设上升到国家决策层面。

建立功能齐全服务多样化的人才市场

由于我国的人才市场起步较晚,市场化程度低,人才市场管理还不够规范,“一次分配定终身”和“一个岗位干一生”的现象仍很普遍,与国外15%―20%的流动率相比,我国的人才流动率较低。

桂昭明说,《纲要》在编制过程中十分注重人才市场的建设,在构筑人才流动的市场平台方面,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如: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在建立统一规范、更加开放的人才资源市场基础上,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注重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人才供求主体到位。

桂昭明教授欣喜地展望,当我们的国家形成了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汇聚与流动机制之日,就是国外人才慕名而至、国内人才智慧竞相迸发的国盛才兴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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