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吉林省从维护母婴健康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对因施治”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吉林省当前面临的主要人口问题之一。”吉林省计生委主任于洪才说。根据2001年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对省内12个优生工程示范
吉林实施综合干预,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一级预防是指孕前及孕早期(又称为围孕期)阶段综合干预,主要目的是控制和消除病因,防止出生缺陷发生;二级预防是指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指对新生儿疾病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避免或减轻致残,提高患儿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