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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公共资源见钱眼开

2010-06-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夏侯昭? 我有话说

广东深圳“海上皇宫”刚刚拆除,云南洱海情人湖填湖造别墅的争论还未过去,日前又有媒体报道浙江杭州西湖景区许多风景绝佳的名胜古建摇身变成了私人高档会所……现实中,一些公共教育资源的“价高者得”,一些医院、机场、车站过度“VIP”,一些风景公园和名胜区的服务场所向富人倾斜,普通老百姓却“可望而不可及

”。

有学者认为,公共资源的“见钱眼开”,不仅违背了其公共的根本属性,同时也挑战着法律的尊严底线,消解着社会的公正和谐。

公共资源向富人倾斜地方政府有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董明告诉记者,原来他家就住在杭州西湖边的南山路上,2002年响应杭州市政府提出的“还湖于民”计划而举家搬离。“当时是5600元一平米的拆迁补偿费用,如今4万一平方米都买不到。”董明说,“现在西湖边上很多名人故居、名胜古迹都变成了餐饮、娱乐场所和高档会所,价格贵得惊人,这与‘还湖于民’计划的初衷不符。”

董明认为,造成当前公共资源“见钱眼开”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首先是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不完善。个别政府部门的一些领导,把公共资源等同于政府资源甚至是部门资源,往往不经公示一个审批就划拨出去了,这是对公共资源的不尊重。公共资源涉及到公众利益,不能随便转让给少数人所有,也不应由个别部门或领导私下决定。

其次是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由于审批的暗箱操作,缺乏必要的监督,腐败的温床可能由此形成。在理论上讲,拍卖公共资源是增加财政收入,造福于民。但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程序公开,就有导致权钱交易的可能性。“不排除个别地方政府官员为了一己私利,而对公共资源向富人倾斜现象推波助澜的可能性。”

公共资源向富人倾斜败坏社会风气

董明认为,对公共资源向富人倾斜现象的批判,并非是要否定市场经济规律。公共资源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营性的,一种是非经营性的。对于前者,可以“价高者得”,比如矿山开采权、运输经营权的公开拍卖;对于后者,则不能一切向钱看,比如在教育、环境、医疗等方面就应该坚守公益性。

“应当由全民共享的东西不能以‘价高者得之’的方式进行拍卖。这容易导致整个社会对金钱的追逐度提升,误导社会价值体系。”董明认为,“个别地方政府机关以经济利益至上的做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违背的。政府机关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就应该把社会责任摆在经济利益之上。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目前出现的公共资源‘见钱眼开’现象,地方政府也有责任。”

由此看来,社会观念同政府的政策导向是有很大关系的。因此,政府在制定一项政策时,首先就要做好政策导向和观念导向、行为导向,充分考虑到社会后果。如果任由甚至变相鼓励公共资源向富人倾斜的现象继续下去,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的不良影响将不可估量。

公共资源的配置应体现公平公正

对公共资源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是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基本诉求。

在董明看来,公共资源向富人倾斜是个别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缺失和社会不良风气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要根除这一现象,首先就是要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公共资源的界定工作。哪些是可以拍卖的,哪些是不可以拍卖的。不能拍卖的公共资源,政府就应当担负起保护的责任。同时,还要规范一项政策制定、执行和审批的程序,尤其是各利益相关者,包括当地老百姓,在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都应当有知情权。

第三是规范独立第三方的监督。当前媒体对公共资源向富人倾斜现象的监督是行之有效的,但大多集中于公共资源已经被侵占后的曝光。董明认为,对行政审批过程的监督应该是全方位的,含括之前、之中以及之后的监督。而目前来看,如果仅仅依靠某些地方政府采取“自己监督自己”的方法来保障公共资源,是不够的。

当前,正值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时期,政府率先垂范,坚持把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之上,将会带动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中去。“对公共资源不管采取何种配置方式,最终目的都要体现公平公正,追求公共福利最大化,这也正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董明最后说。

 

如今,西湖景区许多风景绝佳的名胜古建摇身变成了私人高档会所。新华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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