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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扬精神火炬创作精品力作

2010-08-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精品佳作大量涌现,文化产品更加多样,文化市场日益繁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文艺创作为现实服务最直接、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更多,是对文艺作品数量和门类的要求;更好,是对文艺作品质量和手段的要求。只有做到更多

与更好,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文艺创作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和市场意识,多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文化精品,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是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文艺作品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情操,对于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们要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文艺创作的根本要求和检验标准,贯穿到思想作风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创作评论评奖等各个环节中,弘扬崇高精神,坚持以文化人。既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团结和凝聚文艺界各方面力量,不断创作出符合时代要求、反映主流思想、深受人民喜爱的精品力作。

我们要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不断增强文艺作品的表现力吸引力。文艺作品的魅力在于创新,特别是在文化样式日益丰富、人民群众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发生很大变化的今天,推进文化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的创新,使文艺创作的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得到充分发展。要积极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努力使我们的文艺作品符合时代进步潮流,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要积极推进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的结合,让艺术插上技术的翅膀,不断增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

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还要求我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文艺作品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活是文艺创作的源泉,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在文艺领域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文艺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也是文艺精品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在要求。只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文艺作品才能受到群众好评,赢得市场青睐。文艺精品来源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最终应该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因此,要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观察生活、提炼素材、塑造人物,让更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成为作品的主角,让更多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成为描绘的主要内容。要不断研究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特点新趋向,密切追踪人民群众审美需求的新变化新规律,真正使我们的作品面向群众、反映群众、服务群众并接受群众的检验。

文艺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精神火炬。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是时代的召唤,是人民的期盼,更是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内在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站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审视自身的创作,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光荣感,真正从群众需要出发,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吸收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推出更多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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