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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我们来了

2010-08-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温庆生 宋喜群 我有话说
受灾群众补助标准确定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白英今天从民政部获悉,舟曲县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的内容、对象、形式及标准得到明确。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以衣、食、住得到基本保障,生活安定为目标。

对受灾群众分应急安置、过渡

期安置和入住安置三个阶段。争取今年入冬前、最迟到明年6月份,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损坏房屋今年11月底前全部修复。受灾群众灾后生活救助政策分四项。一是应急期救助。对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按150元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时限为15天。二是过渡期救助。每人每天按1斤粮、10元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款物,时限为3个月;“三孤”人员过渡期为3个月,每人每月按800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过渡期满后,按正常“三孤”人员标准发放补助。三是遇难人员抚慰和安葬费。每位因灾遇难人员,对其家属发放8000元抚慰金及丧葬费。四是居住房屋倒塌重建补助。农村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户均补助2万元,需要维修的,每户补助4000元;城市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中央每户平均补助2.5万元。

白龙江水环境尚未受影响

本报兰州8月10日电(记者陈宗立)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立即组织应急技术人员,奔赴舟曲灾害现场,对白龙江水质进行监测。

据甘肃省环保厅介绍,监测人员沿白龙江在舟曲至陇南市武都区之间,设置4个监测断面。经过对应急监测15项指标的分析,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溶解氧指标达到Ⅲ类标准。

综合各项监测结果,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认为,目前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尚未影响到白龙江水环境质量和下游陇南市武都区饮用水源地水质。

需加强应急供水公共取水点建设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何平)甘肃舟曲县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县城仅有的一处供水系统被冲毁,仅有一处机井可勉强维持使用,城区4万多居民用水基本中断。水利部和甘肃省政府立即对保障灾区群众饮水安全进行部署,已紧急调运应急供水设备,通过各种办法缓解了灾区受灾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所教授级高工刘文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加强甘肃舟曲灾区应急供水公共取水点建设。公共取水点应设在帐篷区外,有2个以上的公共取水龙头和洗涤池,张贴“煮沸后饮用”、“节约用水”等警示标识,应有排水出路。同时要尽快组织力量对灾区原有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应急修复,通过水质检测以及查看是否有污染源、损坏程度,落实哪些地表水、水井可以作为水源;尽快清除选为应急水源周围的污染物,设专人看管,并加强水源水质检测。要抽调运水车,给分散居住的村民、暂时无法建集中供水点的灾民点和救灾营地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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