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安丰乡西高穴村发现曹操高陵,出土文物和墓葬诸多考古资料,为深化秦汉三国史的认识提供了许多新的文化信息。媒体的集中报道和公众的热切关注,又使人们通过激烈争议,对考古工作方式的科学性有所讨论,有所说明。关于曹操高陵发
各界人士对曹操高陵发掘情况的关注乃至提出若干质疑,考古学者和历史学者首先应当表示感谢。然而在进行某些必要的解说,或者提出对质疑的质疑时,则必须坚持科学的立场,维护实事求是的原则。
就目前公布的曹操高陵发掘资料看,应当肯定,发掘者的判断是基本正确的。墓葬的位置、规模、形制以及出土物,均符合文献记载和我们对同一时期墓葬的基本知识。我们应当尊重专业学者的判断,尤其应当尊重一线专业学者的判断。考古学是专业性很强,科学性信誉亦很高的学科,其突出特征,是非常注重实证和实践。一线专家的意见因此特别值得重视。我们看到,有的对曹操墓的判断起初提出激切质疑的朋友,在得知许多一线专家的论证之后,即不再坚持原先的立场,这是值得敬佩的态度。
我们说曹操墓的墓葬形制和出土文物符合以往有关当时同等级墓葬的知识,有很多例证。而“魏武王常所用?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虎短矛”刻铭石牌,也是非常重要的考古发现。
《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在“遗令”之后明确记载:“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对于曹操高陵出土文物所见“魏武王”称谓的合理性,不应有所怀疑。有人说,称“魏武王”不合当时制度。既是魏王,又“谥曰武王”,按照汉代贵族等级表述的常规,自然是应当称“魏武王”的。
所谓“常所用”,有人因以往文物发现未见同类文字资料提出疑问。已经有学者指出,《三国志》卷五五《吴书・周泰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记录孙权事迹,可见“敕以己常所用御帻青缣盖赐之”。可知“常所用”实际上是当时社会的习用语。以“常所用”兵器随葬,与曹操强调薄葬原则时提出殓以时服的要求也是一致的。有人又说“常所用”是江南方言,不应为曹氏所用。可能是因为《江表传》所见孙权事及《宋书》卷七八《萧思话传》所载:“初在青州常所用铜斗覆在药厨下……”其实,萧思话曾在青州、徐州任职,所活动的区域与曹操并无明显的南北之分。
对曹操墓判断的质疑,有人们对当前社会造假风习盛行极端反感的意识背景。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意见如果导致对考古学科学品质的怀疑,相反在这种怀疑的同时毫无根据地夸大和抬高了造假者的学术知识水准,则显然是不可取的。
(作者为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