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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的农村改革重点

2010-08-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何冬妮 张飞 我有话说

以“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十二五’时期的农村改革”为主题的第69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近日在海口举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来

自中央有关部委、研究机构、高校,以及来自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学者和官员共计400多人出席了论坛。

与会专家就“十二五”农村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进行了深入探讨。专家普遍认为,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和现实需求出发,“十二五”将是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需要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专家们特别指出,“十二五”推进城乡一体化需要加快实现“三大转变”。

一是把大多数农民转变为市民。从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的最终目标看,至少要有70%的农民转化为市民。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仅要保证其在城市拥有稳定的就业、收入和住房,还要使其享有与市民无差别的社会保障和政治权利。有学者认为,不能单纯用所谓的户口制度来解决问题,农民工市民化,更重要的是生活水平的市民化,农民工应该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

二是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现代农业。专家们认为,要通过城乡一体化引导土地等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农业被边缘化。现代农业不仅要有高品质、高效益,而且要能保障13亿人的粮食安全。另外,还要大力发展面向一般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农村微型金融,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村大户的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创新面向一般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金融服务。

三是把传统村庄变为具有现代服务功能的新村。建设新农村,是要让以后住在农村的人、继续从事农业的人能够同样享受现代文明。但新村建设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以运动的方式去推进它。有学者强调,不能忽视“草根性”组织在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需要通过大力发展“草根”性社会组织把农业生产组织起来,保护农村“草根”弱势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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