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为了使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审议、修改这部法律草
刘魁立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但总体而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处于起始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刘魁立认为,解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加强法规建设和完善保护传承机制,沿着正确的方向可持续地发展。他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机制,加强包括传承人、工作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在内的队伍建设,加快立法进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听取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