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人口危机等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人类不得不重新反思自身的行为方式,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认识到只有当以尊重生命和生态价值为特征的生态精神植根于人类的人格特质,人类才能克服自身在历史长河中积淀起来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狭隘民族主义以及极端个人本位主义等这些危及自然生态、
生态人格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对工业文明反思的积极结果,是对“单向度”人格扬弃的合理追求,它是建立在生态理念基础上的,它将人自身的生命、人类社会、自然界均看成由多种因素构成的系统整体,并将人―社会―自然看作一个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协调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整体。尊重生命和生态的内在价值,以整体性、系统性的眼光看待事物,把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对象都置于复杂的时空关系之中来对待,这是生态人格的基本要求,它体现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互生共济的伦理精神和协同进化的生存智慧,它赋予健全人格、理想人格、独立人格具有时代特色的新的含义。
生态人格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
首先,转变思维方式,建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全球生态危机在表面上是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观念泛滥的结果,但思想结果是思想过程的产物,在更深层次上,则是特定思维方式的产物。因此,要彻底认识和解决生态危机,就必须从人与自然关系恶化这一表象中超脱出来,调整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业文明时代以来,支撑着人类疯狂地掠夺大自然的思想观念就是“人是自然的主宰”,自然只是一堆有待人类利用的资源。自然的权利和内在价值被人类有意识地掩藏而悄然缺席了。这种带有强烈“人类中心主义”色彩的伦理观,从根本上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从而成为近现代生态危机的价值论根源,为现代人掠夺自然的行为提供了辩护。在这种伦理观的引领下,人类根本走不出越陷越深的生态危机。因此,必须树立新的生态伦理观,即培养人类的生态精神,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问的关系,尊重生命、尊重自然,拓展道德共同体的界限,承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赋予自然界永续存在的权利,摈弃“人类中心主义”,养成生态人格,进而从征服自然的狂热中走上回归自然的和谐之路。
其次,树立正确的生态发展观。传统的发展观习惯于用某种单纯的经济系数,如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为尺度,以物质财富增长为核心,以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认为发展就是经济发展,并把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片面注重经济效益。传统的发展观认为资源是无主的,可以谁采谁用;环境的能量是无限的,可以对人类生产和生活中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进行无限的同化和自我净化。这种发展观必然抹杀生态价值,导致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导致生态平衡的严重破坏,最终造成生态危机,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可以说,传统的发展观仅仅解决了发展的技术层面问题,一味地追求如何更快的发展,一切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尺度,这必然会使自然成为人类发展的“牺牲品”。而生态发展观警示人们,资源是有限的,自然是有价的,环境容量也是有限的。生态发展观不仅要解决“如何更快发展”的问题,更应该解决“发展为了谁”、“为谁而发展”、“应当如何发展”等价值伦理层面的问题。生态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绿色GDP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充分表明,生态发展观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必将为解决全球生态危机打下基础。
最后,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和生态良知。生态人格的最终形成是以道德主体稳定的生态道德品质和情操的形成为标志的。一定的生态认知是一定的生态品质形成的基础。生态认知在经历从感性到理性(形成生态道德概念、判断、评价和理论等)的过程中,随着生态道德认识不断深化,并伴随着生态审美情感的积极作用,在道德主体内心心理的体验逐步深入和提高。这是生态知识和生态价值观在道德主体内心不断由外在转向内化的过程。通过有组织的、系统的生态教育的陶冶,使人们形成强烈的生态道德责任感和积极的参与意识,以现实生活实践中具有崇高生态人格的模范为榜样,使自己能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参与到环境保护的道德实践中去。在日常生活行为中,能自主自觉地选择合乎生态理性与德性的行为,形成强烈的生态责任意识。个人作为道德行为的主体,同时也就是一个责任主体。责任意识就体现着一个人的人格。在生态道德内化过程中,生态认知和生态意识形成生态情感和生态价值观,再由生态价值观集中体现并形成生态良知。生态良知是生态道德内化的集中标志,表现为道德主体的生态信念的自我确认和形成。生态认知、生态情感意志及生态良知在主体的生态道德参与和实践行为中相互作用和相互融合,最终形成稳定的生态道德品质和生态人格。生态人格不仅是道德观念范畴,更是道德实践范畴,是知行统一的道德人格样态。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