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多年未见的老同学突然登门造访。惊喜之余,自然问起她的老公,却被告知“离了”。
我当时真有些惊愕交加。望着她那张掩饰不住忧伤的脸,久久说不出话来。按说,离婚在现代社会早已是司空见惯,用不着这么大惊小怪。但是我想,就算全世界的夫妻都离了,也轮不到他俩呀。
我们仨是大学同学。一个方蕾,一个施展,都属于强调自我意识、追求个性自由的新潮人士。男的多才多艺,女的清纯美丽,可谓一见钟情、一拍即合,整日如漆似胶形影不离。曾经是校园里一道羡煞多少人的靓丽风景。
方蕾的家境很好,她是独女,父母的掌上明珠。她妈一心要找一个乘龙快婿支撑门面,对施展不满意的地方是他来自偏远山村,浑身上下总有那么一股自私狭隘的“农民”味。更重要的是将来大学毕业,肯定得分回老家,自己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如何舍得下?所以,说什么也不同意,甚至不惜以死相挟。但是方蕾岂是别人左右得了的?毕业后,她怀着即使流浪讨饭也要嫁他的满腔悲壮,头也不回去了千里之外施展老家所在的县城,演绎了一个现代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爱情神话。
此刻方蕾脸上带着一种凄美的表情告诉我:“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后悔和他这么一场。毕竟,人生能这样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爱上一回,就是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我只是想不明白,两个这么相爱的人,为什么就呆不到一块儿?难道真的像别人所说,当你站在海边,面对波澜壮观辽阔无垠的大海,你的心里肯定会涌起各种各样美妙的遐想。但是,你却绝不能跳进去。”
我不禁被她一本正经的可爱神色惹笑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看你也快当诗人了———讲讲你的故事。
“我今天就是专门倒苦水的。”方蕾一副鱼梗在喉不吐不快的表情。看来她确实被痛苦浸泡太久,急需找人宣泄一番———
1989年我们结婚了。当时我们属于“三不管”:婆家有心没能力;娘家把我扫地出门;同学朋友太远,我也懒得写信通知,一咬牙,就靠那几毛钱的工资,买两样简单家具,就把自己打发了。
当时我想,只要感情好,穷点差点都无所谓。万万没料到的是,女人可以不在乎,但是,男人在乎!
有次我俩参加了一个婚礼。新郎是他小学同学。小时候那人蔫不叽叽不起眼,可如今是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企老板。财大自然气粗,那天,光接新娘的小车就有几十辆,前面还有摩托车引行开道。
面对这样的豪华和气派,我也由不得啧啧赞叹。施展站在我旁边,却冒出这样的句子:“车队,像一条河……”
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抱住我,口口声声地问:“老婆,你不嫌我没本事吧?你不嫌我挣钱少吧?我他妈真没本事啊,连一个初中生都不如!”
说实话,这是我认识施展以来他的第一次失态。我只感觉在这瞬间,心中所崇拜和敬仰的偶像轰然倒塌。原来,男人是这么脆弱不堪一击呀。
此后施展有了深深的自卑感,他变得敏感多疑,无意中一件细小事情都能触及他的神经。但是他把一切都隐藏心底,丝毫不显山露水。表面上看,他比以前更强硬更自尊了。
于是,我们的灾难就来了。
还是我妈说得对,他的身上真的带着自私狭隘的“农民”味。这个时候更加膨胀起来,他不但要我在行为上言听计从,而且思维方式也要和他保持一致,而他又是封闭的,所有想法得让我自己猜。比如炒菜。我这人一向粗枝大叶,切菜也喜欢切成大块,他却恰恰相反,什么菜都得切成小碎丁。炒的时候又讲究程序化规范化,先放什么后放什么一点不能马虎。他这一套所谓的标准答案无非是从他妈那儿学来的,但你得不折不扣地执行,不然又是不听话的佐证。还有,以前我在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现在倒好,衣服给人家洗好放在床边,人家还不换。问他什么时候换,人家脖子一挺,说是等想换的时候再换。
诸如此类的事情真是太多。如果我天生愚笨,揣摸不透他这一切的用意的话也罢,就像当初恋爱,我就感到他很神秘很朦胧,距离真能产生美。但是不幸的很,我的头脑异常清醒,我不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我知道他这么着完全是因为他爱我在乎我,所以唯恐在我面前失掉男人的威信和尊严。可是,男人的威信和尊严是这样维系的?笑话!
这样的日子真让人忍无可忍了。终于有一天失去耐心的我们撕去伪装,变得直白白赤条条了,那种状态犹如上膛的枪拉满的弓,一触即发。开始是热嘲冷讽深入批判,后来就是大打出手,似乎语言已不能解心头之恨。那时候真像两只乌眼鸡,谁看见谁都是眼睛发绿。再后来,吵疲了,打够了,就冷战,一个月两个月不说一句话,再后来,再后来就离了。唉,也许男人真不喜欢聪明的女人,你聪明得让别人没一点遮羞布,谁受得了?
听完这个沉甸甸的故事,我不禁发出深深的叹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何至如此。你们活得太任性太真实了。其实,哪怕是真爱,也需要讲究技巧。他不就是想要男人那点可怜的虚荣和面子吗?给他不就完了?善意的谎言撒点儿何妨?空头支票多开点又有什么要紧?家是个只讲爱不讲理的地方,更何况世上又有多少事可以说得清道得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毕竟,水至清则无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