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宣武法院受理了一起22名菜农状告北京某经贸中心因出售劣质种子导致白菜绝收的索赔案。
原告称:去年7月从被告张某处购买了“四季秋玉”牌冬储白菜种子,后经了解才知道张某使用的是北京某经贸中心的营业执照。同年8月开始播种。这些种子自出苗后就一直长势不好,表现为叶色淡黄、不包心,并有严重病毒症及软腐病、霜霉病,经多次治疗无效。大家怀疑是种子质量有问题,于是找到张某理论。张某说种子没有问题,他们就又找到区消协、工商所、区种子管理站反映此事。后经协商,张某同意每亩种“四季秋玉”种子的地赔补菜农80至100元,但仍不承认种子有质量问题。到白菜收获时,所有种“四季秋玉”白菜种子的地绝收。后经北京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法制科检测,鉴定结论为“四季秋玉”牌冬储大白菜种子是未经国家检测认可的品种,按种子条例规定,该种子不准大面积推广种植,试验品种推广种植应由种子商负责一切损失后果。
22名菜农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对比相邻的新三号品种,每亩少收入1000元,要求被告比照计算,赔偿绝收的120余亩菜地收成,共计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