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相信迁徙是一种命运。这种命运在我家是从我父亲开始的。我的父亲18岁那年从沂蒙山南的一个山沟小村子里出来后就再也不曾回去。到我祖父母去世前,他也只有过一两次的探亲机会,此时倒成了陌路人,听说是带着枪走完那段回乡的山路的,有点像电影《回故乡之路》。山东人的离乡背井几成“天定命运”,不管通过什么途径,他们的生活因迁徙而改善,大概也是事实。我父亲生长在苹果的产地,然而,他生平吃的第一个苹果却是在刚解放的上海得到的。按时髦的社会学的说法,我父亲是共和国诞生后第一代城市移民。到我这第二代就坐享其成,也就不怎么体会生活的艰辛。我本来是没有这种意识的,后来在美国看到同胞们在为子女奋斗,知道第一代移民的滋味是怎样的了。我总觉得还是有点不一样。我父亲是进城大军的一分子,他们是来接受政权的,是来“当家作主人”的。解放后,营教导员问他南京路上的一栋小洋楼要不要,他说不要,理由也像回话那么简单,因为没有结婚用不着。这种气魄第一代美国移民是没有的,他们能精确地算出这句话的经济代价。
即使不算异地搬家,光是70年代在福建的三都岛就不知搬了几回家。到居有定所时不久,赶上父亲转业回上海,又是搬家。在接到安置通知前,父亲曾考虑去西子湖畔的孤山文澜阁与图书为伍,另一个考虑是回他的老家。然而,解放上海有他一份,他还是跟上海结了缘。信不信命运由你。1980年我这个数理化都不及格,高中几乎毕不了业的人考上了父亲的老家山东大学读外语。从此开始我的独自迁徙生活。不说安阳“讲师团”教书,波士顿“游学”,光是1984年我进北京后就不断在迁徙:光华路、建国门、小西天、翠微路、双榆树、潘家园……现在算是安定下来了,但将来饭碗保不齐还要求你迁徙。假如你仍觉得迁徙命定说有点牵强的话,那我告诉你迁徙至少是一种生存状态。习惯于迁徙的人饮食起居、财产观念都同老死一乡的人不同。一个人如果吃食堂餐厅的次数比吃家里饭的次数多,他的家的观念一定是异化了的。比如,隔一段时间他仍然会怀念流浪式的生活。我听写《新编美国文学史》的张冲教授说过,假如没有家累,他很希望每个城市去生活两三年过一种迁徙的日子。我译过纳博科夫,这位俄裔美国作家晚年干脆拿着美国护照侨居日内瓦湖畔静候文学朝圣者的到来,他连房产也懒得置,跟夫人一直以旅馆为家,说是方便。乔伊斯为了谋教书的饭碗,也曾四处迁徙,我觉得他之所以能在作品中再现都柏林的每一个细节,是出于流亡者的情怀。都柏林再是一张他想飞跃过去的束缚自由的网,他仍然是这座城市的土生子。他虽然在巴黎等欧洲其他城市生活多年,人们记得的仍是《都柏林人》的作者。
亨利·米勒流亡了大半辈子,最后他还是回到美国,在加州温暖的海滩安了家。虽然他的名字是同《北回归线》和巴黎连在一起的。但在我看来,他的文字可以亲近的仍是回忆纽约布鲁克林少年时代的生活。我是他的散文随笔的译者,也早在1990年美国纪念他百年诞辰时就看了关于他生平的电影《情迷六月花》,自认为是懂得他作为流亡者的尴尬的。我以为“流亡者”的消极含义是翻译的问题,像乔伊斯那样自愿流亡的其实也算一种迁徙。迁徙对心灵所起的影响,我举本篇文章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