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空调器市场又火爆起来。空调器在带给人们凉爽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的同时,还带来了室内空气污浊、着凉感冒、空调病等诸多问题,这往往是消费者没有正确使用空调器而造成的。消费者不是专家,究其原因,还是产品说明书指导消费者健康、科学、安全地使用空调器的功能不到位。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了解空调器说明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规范空调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一部署,日前,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明明白白空调器说明书评议活动”。
据悉,此次共收集了十多家生产企业的20多个品牌的空调器产品说明书。组织家电专家、消费者、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代表,参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GB5296.1-1997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等法律法规,从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技术规格、各种操作的图形符号、安全警示等方面对空调器产品说明书进行了评议。结果显示,参评的空调器产品说明书大部分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能够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叙述清楚。但是,部分空调器说明书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部分说明书中的参数专业性太强、术语太多,作为一般消费者难以理解。说明书和遥控板中存在中英文混排、中英文参半、纯英文标注的情况,令消费者看不懂。
1.对空调器在不同环境下的使用效果未作详尽说明。
不同的环境、地域存在不同的温度和湿度,导致空调器的使用效能有一定的差异。而空调器在说明书中标明的一些效果参数往往是在特定条件下测试出来的,不具有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不同类型空调器的使用环境温度为-5℃~43℃,但消费者在0℃以下使用制热功能,在40℃以上使用制冷功能,均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特别是在0℃以下的环境中,空调器不易启动,实际制冷量也会下降;在湿度过小的环境中,空调器也会出现不能启动的现象,这些情况在说明书中一般都未详细说明。有些空调器说明书声称其产品在-5℃仍能正常工作,与事实不符,使消费者容易错误理解。
2.产品宣传夸大功效。
说明书应真实、详尽地告知消费者有关的产品信息,不应过多地加入带有宣传色彩的语言。有些说明书在宣传其产品时夸大了功效,没有提供给消费者正确的产品信息。如按照有关规定,空调器的噪声应以高速风噪声作为标准,但有些产品为标榜“低噪声”,在说明书中以低速启动下的噪声作为标准向消费者介绍,夸大宣传。
3.规格、型号标识不详。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中规定,产品说明书中标注的型号、规格应与产品相一致。参加评议的某份空调器说明书封面上标明的是柜机,而内容中介绍的却是窗机。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空调器说明书的内容应由“产品介绍”、“使用说明”、“安装说明”3部分组成。参评的空调器说明书大部分符合要求,但也有部分说明书存在项目不齐全、内容不充实等问题,如某份空调器说明书中只有“使用说明”和“安装说明”两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