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多年来一个面孔,一种价格,只看车不看人。购车者不仅缺乏积极性,甚至当成负担。如今,车险市场化步伐加快,它即将以什么模样面对购车人?
年初的一则传闻散布很广: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即将下放车辆保险产品的管理权限,推动市场化步伐。保险产品的品种从由保监会统一制定,变成各保险公司自行设计、推广,保费费率也可根据市场状况浮动,最终实现费率自由化。笔者从保监会了解到:有关车辆保险的政策调整确有其事,但相关政策条文正在拟议之中,现在还不能透露详情。
保险行业资深人士透露:车辆保险市场化、费率自由化已是不可扭转的大趋势,只是实行时间早晚的问题。车辆保险在变革之后会有怎样重大的变化?
眼下购车者在上牌照之前要办的几件事之一,就是上车辆保险。目前,绝大部分车辆有两种险非上不可: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前一种在我国大多数省份属于强制性保险,后一种险则由于事关车主切身利益,大多数人还是自愿购买。除了这两种基本险种之外,还有十数种附加险可供选择,如盗窃险、火灾险、自燃险等等。
面对这么多保险公司、这么多品种,如果你想货比三家,肯定要犯一番踌躇:所有的保险公司拿出的几乎都是一样的“菜谱”,都是根据车辆的价值核算保费,价格大同小异。由于保险品种和费率都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制定,保险公司炒的都是“大锅菜”,购买者很少有机会选择。
貌似公平的外表之下掩盖着实际的不公平。单纯根据车辆本身的价值估算保费,其他影响风险的因素被忽略,尤其是人的因素被彻底抹去,不同驾车人不同的事故风险没能在保费上反映,导致安全纪录好的车主,要为事故不断的驾车人承担实际上的赔偿责任,保险费这种有限的社会资源被不公平分配。
将来的保险制度将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真正做到“随车又随人”。即保险公司要根据车和驾车人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每辆车每个驾车人的风险状况,实行高风险者要交高保费,低风险者交低保费。对车辆的评估包括:车辆的技术水准、安全性能、保养状况、故障发生率以及防盗设施完备与否等方面;对驾车人,则要考察其驾龄、性别、嗜好、安全纪录、年龄、是否固定驾驶特定车辆等因素。这样,综合评价较低的驾车人购买车辆保险,将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金钱,甚至可能因为安全纪录太差而被拒保。与此同时,连续数年无事故者可以少交保费,甚至有可能获赠免费保险。
大多数保险业发达国家在车辆保险发展的初期,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市场,不允许出现费率竞争,这对保护幼稚期的保险业、规范市场意义明显,但在车险市场充分发育之后,将束缚住保险公司的手脚,阻碍了竞争向更高层次发展。
如今“随车又随人”的模式被大多数国家的保险公司所采用,如韩国从1994年推行费率自由化以后,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费率计算指标体系。高新技术的应用使多指标的评估体系运用起来并不烦琐,而只是将各种因素量化输入计算机,得出相应的保险费率。如今,英国、韩国等国家,驾车人的因素细化到连居住在什么样的社区都要考察。
深圳已经开始朝这一方向迈出了领先的一步:开始对驾车人实行IC卡信息管理,使得保险信息的收集变得简便,实行“随车又随人”的差别费率成为可能。
在人的因素被公平评价之后,还有地区因素同样需要正确评估。由于在我国的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车辆总体状况差异很大,道路交通条件不一,交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而存在事故风险的地区差异。然而在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都要用同样格式的保险合同,甚至远在内陆新疆的车辆也和东部沿海地区一样,要投保“海啸险”。当保险公司被赋予险种制定权之后,能够建立多样化、地区化的保险产品结构,在不同地区,针对当地需求,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在当前的体制下,保险公司即便了解到顾客愿意购买现有险种以外的保险,因为无权设立新险种,也只能坐失良机;由于车险的赔付率相对稳定,各保险公司由于管理水平高下有别,利润空间大小不一,实际上存在费率竞争的可能,但由于费率无法变动,顾客虽然免去了讨价还价之苦,却享受不到竞争带来的价格实惠。此外,很多保险公司为争夺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而变相降低费率,给代理商及投保人以高额回扣。无序竞争的结果,是保险公司利润空间的极度压缩,投保者也要面临由此带来的索赔风险。
目前,两种基本险种再加上附加险,可供选择的车险品种已经有十好几种,然而,与更加多样的市场需求相比,仍然显得单调。更重要的是,这么多品种只能单个“零售”,分别计价。由于多个险种之间存在关联,投保多个险种,理应享受优惠费率,但目前保险公司“心有余而力不足”;将来,组合式保单或“保险套餐”将大行其道。
此外,财险、寿险可能实现的适度融合,也将大大拓展车险的领域。如果现在在购买车险之外,还想为购买驾车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必须分头与财产险公司和人寿险公司打交道。由于财险和寿险分业经营,两类公司互不交叉,导致投保人需要双倍的时间来处理投保事宜,投保成本增加,投保率肯定因此而下降,这对三方都将不利。因此,财险公司呼吁,适当放开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经营权限,让财险公司也能经营一年期的带有寿险特点的险种,这对于各方都将有利,扩大保险市场的容量。
据一位业内专家介绍:在保险发达国家普遍存在并迅速发展的电话和网络售卖保险方式,在我国短时间内完全可以实行。目前存在的困难,除硬件方面不够完备之外,主要的制约因素是购车人相关信息的采集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由于车辆零售环节购车者信息不完备,车辆及驾车者安全纪录由公安交管部门掌握,因此将如此多方面的综合信息收集齐全,还需要多方共同协作。
但这位专家表示:这些障碍都有可能在短期内消除,使我国保险市场的交易手段发生质的飞跃。
也许有一天,你可以端坐在家中,为你新买的一辆爱车上保险。您只需在电脑上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驾驶证号,再输入车辆的相关信息,您就可以收到保险公司的报价,如果您觉得合适,就可以通过在线支付手段付款,签订保险合同,或者拨通保险公司的电话,提供您的相关信息,由他们为您和爱车量身定做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这一切,很可能只需要短短的五分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