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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诉讼终有判决 “百利”脚炉讨到公道

2001-07-24 来源:生活时报 李文 我有话说

一桩长达数年的“脚炉”诉讼案经过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天津市高级法院两次审理,不久前终于有了结果。

原告被告曾紧密合作

戴军是核工业理工工程研究院的一名工程师,长期从事科研工作。了解到社会上中老年人患心血管、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越来越普遍,于是戴军调整了自己的发明方向。1993年5月17日,以戴军的发明专利“保健磁疗、热疗脚炉”作为技术投入,他与投资人筹建了百利保健设备厂,并开始了样机的研制、试生产工作。1994年8月26日,产品通过了天津市医药管理局主持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产品鉴定,并正式定名为“红外磁脉冲脚炉”。

由于百利厂初创时资金比较紧张,意欲为百利脚炉寻找销售代理,天津某公司看中了百利脚炉蕴涵的商机。1994年12月7日,双方签订了由天津某公司作为百利脚炉国内销售独家总代理。

经销商倒戈

1996年11月25日,双方再次签订销售总代理协议书,天津某公司为“百利牌”红外磁脉冲脚炉国内惟一经销总代理。但其实在1995年以后,本案的两名被告:天津开发区天津某医用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某生物磁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就生产销售红外磁脉冲治疗仪,利用强势广告与原告争夺市场。

但被告一方却在一些电台发布有关消息,说天安治疗仪是百利脚炉的更新换代产品,给百利保健设备厂造成巨大损失。

百利依法讨公道

为正视听,百利保健设备厂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经法院多方查证,天津开发区某医用设备有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以对比的方式贬低原告的产品性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事实,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百利厂的损失并登报公开赔礼道歉。被告不服,上诉至天津市高级法院。天津市高院的终审判决最终支持了原告这一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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