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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住宅寿命最多70年

2001-08-0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版本的《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首次将住宅合理使用年限纳入其中并将于近日正式启用,《质量保证书》规定:多层为50年,高层则为70年。

新版本的质量保证书在房地产开发商对居民承诺的保修条款内,第一条增加了“住宅基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合理使用年限,指的就是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即一般多层为50年,高层则为70年。

业内专家指出,增加这一条款,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商是住宅主体结构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第一责任人,从而用法律合同的形式确保新建住宅居住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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