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韩资“非法搜身”事件发生以来,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8月24日,深圳坑梓镇法庭将依法审理该起“搜身侵权”案。届时,韩资企业有关责任人将接受中国法律的严正审判。
7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坑梓镇一韩资企业56名女工因被怀疑偷拿原料,横遭厂内管理人员强行罚站、逐一搜身。当着男管理人员的面,有女工竟被脱掉裤子。在长达70多分钟的搜身过程中,厂方管理人员一直让女工们将双手反抱于脑后,致使女工四肢麻木,有的处于昏迷状态。事件发生后,厂方竟试图将女工统统辞退。8月2日,不堪搜身之辱的56名女工将工厂推上被告席,要求赔礼道歉并向每位女工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及其他损失2000元。
人们难以想像,一向谦逊和善、在“慰安妇”和“日本教科书”等问题上表现出凛然正气和严正立场的韩国人,竟会干出此等恣意践踏人权、公然蔑视法律的恶劣行径。联想起多年来时常发生外资老板拖欠工人工资、殴打中国雇员,特别是像几年前南方某城一名韩国老板娘强令200多名中国工人集体下跪的恶性侵权事件,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绝不是偶然的个别人的不法行为。有人气愤地指出,此类事件产生的根源是众多外商视中国雇员为廉价赚钱机器,蔑视中国法律的霸道心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优越的投资政策和廉价的劳动力,吸引众多外商来华办厂。中国法律郑重承诺,外商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合理保护。然而,面对优越的投资环境和价廉高效勤劳本分的中国雇员,一些外资老板们不仅不加以珍惜和自重,反而愈加贪婪和骄狂,他们在大把赚取钞票的时候,根本没把中国员工的合法权益当回事。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发生后,自称已在中国经营10年的韩籍总经理,只以语言不通、对中国法律很不了解等托词加以搪塞,这简直是亵渎和污辱中国人的智慧,毫无诚意可言。众所周知,严禁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等侵权行为,并不是中国法律的特别规定。历史不会倒退,中国女工决不是上世纪20年代的“包身工”,韩资企业注定要为其野蛮骄横的行径付出代价。
在“非法搜身”事件中,厂方一些中方人员的所做所为同样令人愤慨和不齿。
据报道,在参与搜身的6名女管理员和5名男管理员中,只有3名是韩国人,这就是说,我们56名女工大都是被自己同胞亲手凌辱的。事件之后,有的中国籍部门经理竟对媒体进行狡辩,说搜身只是例行检查,且只有15分钟,同时断然否认曾脱掉女工衣服。另一些中国雇员则在他人的授意下百般阻挠女工上告和媒体采访。这种在金钱和利诱面前失去良知,丧失尊严和立场,任人驱使、仰人鼻息的谄媚之气,着实令人生厌。
值得称道和宽慰的是,56名女工在遭受不堪忍受的凌辱后,不顾工厂辞退的威逼,并对厂方欲降低赔偿费用的调解方式断然拒绝,毅然将其推上被告席,凸显出一种尊严不容侵犯、不为威逼利诱折腰的铮铮骨气。
“非法搜身”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们在监管外资企业用工制度等方面存有漏洞,教训是沉痛的。
有人尖锐地指出: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国家的法律尊严为代价。今后,要依法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管,对于一些不遵守中国法律甚至霸气十足的外商,坚决将其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这也是树立和建设法制投资环境的重要体现;其次,应尽快在外资企业健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与资方平等协调处理劳资纠纷的基层工会组织,同时,应考虑构建和健全有关保护外资企业劳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