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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五种投保关系

2001-09-25 来源:生活时报 湖舟 我有话说

一是储蓄与人寿险的关系:认为人寿保险与银行储蓄是一回事,而忽视了寿险的保障功能。

二是子女投保与自身投保的关系:在选择险种时只考虑子女的保险,而忽视了自己,却不知自己的保障对家庭来讲更重要。

三是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关系:注重投保财产保险,忽视人寿保险。其实,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生命与财产之间,应优先考虑投保寿险才是明智之举。

四是还本寿险与短期意外保险的关系:有些人对还本保险津津乐道,而对短期意外保险却不屑一顾。其实,短期意外保险支付少量的保险费,可以得到很大的经济保障,更能体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五是投保与理赔的关系:有些人认为投保时,保险人谦恭温良;而在理赔时,投保人卑躬屈膝。究其原因,是没有弄清楚双方关系是一种契约、合同的关系,双方不存在高低、贵贱,不存在求人、被人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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