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螺旋CT检查头部每人次144元,其他部位每人次264元,而医院将病人胆、胰两个脏器检查分别收费,每人次实收528元。
有的医院实际使用一次性医用网套5000多个,而医院却虚列支出,向病人收取了20多万个的费用。
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已经实行全国联网。
从今年5月至8月,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开展了药品和医药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全国共组织近2万名检查人员,组成5000多个检查组,对近3万个单位进行了检查。
9月28日,国家计委向社会通报了对11家医院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据初步统计,已查出价格违法案件2万余件,违价金额13亿多元。此次通报的11家医院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违价金额41.717万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违价金额138.404万元;哈医大附属第二医院,违价金额55.294万元;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违价金额317.6298万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违价金额395.2437万元;西安交大第一医院,违价金额434.988万元;江苏省肿瘤医院,违价金额271.3777万元;上海第二医大附属仁济医院,违价金额117.965万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违价金额245.5365万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违价金额30.1959万元;广东省人民医院,违价金额536.6806万元。据悉,各地物价部门已依法对11家医院的违法收入给予没收处理。
据国家计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增祺分析,此次查处中暴露出的价格违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药品价格方面,不按规定时间及时降价销售药品;超过政府规定的价格或者差价率销售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不按规定作价销售;未经批准,擅自定价销售医院自制药品。
二是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擅自收费;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如有的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点名麻醉费、超声诊断图文报告费、心电示波记录费、纸张费等;有的医院在做螺旋CT检查时,国家规定头部每人次144元,其他部位每人次264元,而医院将病人胆、胰两个脏器检查分别收费,每人次实收528元;有的医院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护理咨询费、终末消毒费等。
三是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上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如有的医院在做X光检查时,将进价每张3.88元的柯达胶片按进价为每张8.25元的感绿胶片收费;有的医院实际使用一次性医用网套5000多个,而医院却虚列支出,向病人收取了20多万个的费用。
对于导致目前社会关注的药价虚高现象的原因,国家计委价格司副司长李镭称,其中有历史的原因,但最根本的是体制原因。他说,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把药品作为一般性商品引入价格竞争机制,事实证明这是失败的。尽管我国目前已有7000余家医药企业,17000余家的药品批发企业,其中竞争激烈,但药价仍以10%的速度上涨。他称,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具备两个条件:1、消费者有决策权。而目前我们的患者没有选择药品的权力,基本上处于被动选择的地位。2、医药分家。在我国,药品销售占医院收入的50%以上,而国外一般占10%,现在我国有85%的药品通过医院销售,且其促销的机制不是通过提高质量和品牌知名度,而是通过抬高回扣,形成不正当的竞争,加之我国的补偿机制不完善,从而形成以药养医的局面,其中弊端不言自明。
李镭认为,改变药品价格虚高的治本措施,就是深化医疗保险和卫生体制改革,从目前来说,引入竞争机制,抑制共摊费用,使医药分列。但治本决非一日之功。
据了解,目前,我国药品占医院收入的比例高达50%以上,有关部门已对此采取措施,到2005年这一比例将下降至40%,超过这一比例的收入将予以收缴国库,与此同时,医疗服务的价格将呈上升趋势。有关人士称,这可能会引起阵痛,但从长期看是必然趋势。目前,许多医院的门诊药房已被列为试点。
在社会监督方面,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已经实行全国联网,而且对投诉举报进行限时处理,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乱涨价、乱收费问题包括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均可进行投诉,从而形成专项检查之外的必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