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破获了一起小区内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系列作案的案件。该案引发的关于如何整治新建小区的综合治安管理问题引人深思。
犯罪嫌疑人田某,河南人,案发前系北京胜雨防水公司听涛雅苑维修工。2001年8月24日白天翻越阳台进入该小区A1-102室行窃被抓获。田某供认,自2001年4月至8月间,利用工作之便他在附近小区共入室盗窃6次,窃得现金、手机等财物近7000元。田某在作案时间上一般选择业主家中无人的白天,作案方式上采用“限量”盗窃,每次只拿一般的日用品和少量的现金,这样粗心的事主不易发觉,力图达到“细水长流”不断捞取财物的目的。令人吃惊的是,该案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卢某,竟是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安保部部长。他们互相掩护,使得案情长时间没有被察觉。
有关人士指出,该类案情的发生,首先在于被盗事主自身防范意识差,思想麻痹所致。记者在案发现场看到,没有安装防护网的住户阳台很容易攀爬,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另外一些事主长期人户分离,对贵重物品的管理疏忽大意,客观上为犯罪分子长期作案提供了方便条件。还有的事主法律意识淡薄,发现被盗后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单纯地找物业部门反映后即完事。个别人甚至以“破财免灾”的想法淡化被盗事实。
此外,另一重要原因在于,负责小区管理的物业部门内部各自为政,管理混乱,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防范。据了解,在这个案件中,物业部门为了达到争创安全优秀小区的政绩,有意弄虚作假,居然对公安机关封锁发案消息,隐瞒不报。还有,物业部门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公司的管理规章往往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