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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户口制度”公布

2001-10-23 来源:生活时报 刘诗平 我有话说

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日前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以进一步提高保险中介机构审批程序的透明度。

审批程序规定,申请筹建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在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相关材料后,保监会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公司6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筹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筹备工作。对开业申请材料齐全者,保监会派出机构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和验收,提出初审意见,报保监会审批。保监会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开业的决定。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上述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无故刁难,有吃拿卡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国保监会政策法规部法规处副处长邢炜对笔者说,目前我国保险业中的法律透明度与世界贸易组织的透明度原则还有距离。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在准入的条件和程序方面不应形成障碍。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透明,有利于保险中介机构更好的发展,有利于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了解,由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共同组成的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框架已经形成,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也正在完善。年内保监会将出台《保险代理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同时修改现行的《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制定并颁布《保险公估公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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