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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事法制又欲生“事”

2002-04-16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 苏北 我有话说

4月11日,日本政府关于有事法制3法案,即《武力攻击事态法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和《自卫队法修正案》又对国民应对“日本遭到来自外部的武力攻击之事态”应尽的职责作了修改补充。3法案待政府议程4月16日的内阁会议通过后,将正式提交国会进行审议。据称,“有事法制”将强化首相权限,即首相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过安全保障会议和内阁会议而直接下令调动自卫队。此外,有事法制还对民间人士的配合作出规定,甚至对拒绝配合者制定了严格的制裁措施。国际舆论认为,日本的上述举动是继“周边事态法”、“反恐怖特别措施法”之后对和平宪法的又一大突破,预示着日本自卫队今后行动所受的限制将进一步减少。

日本的有事法制是指在假定遭受外来侵略等“有事”的情况下,如何运用自卫队、国家动员和方便美军行动等法规。有事法制并非最近才提出的新概念。从1977年起日本政府就试图建立有事法制,以便为其军事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但由于遭到当时日本国内“不战”团体的强烈反对以及国际社会的严厉批评,此事一直在“水面下操作”。近10年来,日本为实现军事向外发展,不断对与其军事有关的法律进行大幅修改或制订。1992年通过了“向海外派兵法”,使得自卫队能够迈出国门,走向世界。此后又对自卫队法进行多次修改,逐步放宽了自卫队在海外执行任务时使用武器的限制。1999年通过了“周边事态法”,使得自卫队可以在出现所谓“周边事态”时配合美国的军事行动,并拥有在未来出现所谓“周边事态”时采取相应军事行动的“法律依据”。可以说,这些法制的制定和修改将日本军事发展送上了“快车道”,使得日本军事实力全面壮大,在海外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也为有事法制的正式出台打下了基础。

有事法制,“有事”是前提,“法制”是需要。“9·11”事件后,世界各国安全观发生了新变化,恐怖主义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日本“有事”找到了新内涵,也为其加速建立有事法制提供了千载难遇的借口。去年秋季,临时国会迅速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实现了战后第一次自卫队的战时派遣,放宽了对自卫队员使用武器的限制,解除了对自卫队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主体任务的冻结。临时国会上的一帆风顺愈发使自民党和日本政府认识到,“9·11”恐怖事件为其将有事法制从研究阶段推向立法阶段提供了最好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首相权限在有事法制基本方针中进一步强化。在应对武力攻击势态时,首相有权对地方自治体长官发布指示和命令,在“措施落实不力”或“紧急情况下”,首相可以取代地方行政长官直接进行指挥。这实际上大大提高了日本的中央集权,特别是扩大了首相的权限,也就意味着在需要的时候,小泉可自行决定派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对付“周边事态”,“想出兵就出兵”。

对于政府急于制订有事法制,日本的一些反战和平团体不断以各种形式表示抗议。3月下旬,日本部分在野党国会议员和3500多名民众冒雨参加集会,反对政府有事法制,批评政府直接违反和平宪法,是为战争作动员和准备,要求政府不应追随和卷入美国发动的战争,要与世界各国友好相处,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和平的未来。

日本的这一动向,不仅关系到日本走什么道路的问题,而且关系到亚洲的安全环境问题。由于日本在二战中发动过侵略战争,特别是至今日本政坛上和社会上还有一批人对侵略罪行认识不清甚至予以否认,日本目前的这些动作不得不令曾经饱受日本军国主义伤害的亚洲国家感到担心。因为这些亚洲国家希望日本能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而不希望日本一味地谋求军事大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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