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将无法获得竣工备案。
它将作为住宅交付的条件之一,如果达不到要求,建设单位将负违约赔偿的责任,也可以成为业主据此要求退房的依据。
据悉,建设部日前制定了我国第一部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其中对建筑工程中室内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的控制指标作了规定。“建材进入现场前,必须查验其检测报告是否符合标准,并按照规定对苯、氨、甲醛、氡等有害气体复试,否则不准用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