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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盗卖残疾人康复用地

2002-07-0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赵唯 唐存良 我有话说

在康复中心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些本来计划用于残疾人的康复用地却被“卖”给了私人。


本报在去年11月9日和今年6月28日先后刊登了2篇关于唐山康复医疗中心的报道,分别就该中心为什么“变瘫”和现在与华北煤炭医学院联合办院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追踪报道。在与华北煤炭医学院联合办院后,雄心勃勃的煤医为康复中心的未来做出了令人神往的规划,其中就有对中心尚未利用的30亩土地的开发。

然而,煤医的雄心遇到了挑战:这30亩国家无偿划拨用于残疾康复事业的土地,此时已改作“他姓”!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又发现,有人竟然通过数个协议的变更,把政府划拨给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国土”变成了“私土”。

离任审计发现蛛丝马迹

1987年,在全国残联主席邓朴方的关心下,唐山市政府为了更好地改善残疾人的就医和康复环境,在市中心区凤凰山公园北侧划出76亩土地用以建设唐山康复医疗中心。1992年底,康复中心完成一期工程,1993年8月正式对外营业。

在主楼南侧,还有一片30亩的土地(包括一个天然水塘)未开发,准备用于二期工程。但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二期工程迟迟未能上马,这片土地一直未开发。

可是,在1999年5月12日唐山审计事务所对唐山康复医疗中心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这片地已经改作“他姓”——审计报告指出:中心“与唐山市半壁店胜利烧结厂于1997年5月16日就贵中心所属唐山康复中心大楼南侧所建康复中心垂钓园(包括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水塘、塘边地)及垂钓园西侧现修理厂用地事宜达成的协议书,未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从贵中心财务账面反映并未执行”。审计报告特别提请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关注此协议是否履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然而,据记者了解,在这之后的几年里,有关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未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一份公开得不能执行的无效协议

在对康复中心这片土地来龙去脉的调查中,记者发现:1995年11月,康复医疗中心曾与钱秋和、祖占武二人签订了合作开发该中心南侧土地的协议。协议规定:协议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该中心收回。但协议签订后一年,钱秋和、祖占武二人无力进行继续开发。后经磋商,1997年5月康复医疗中心与唐山半壁店胜利烧结厂韩文君(以下简称韩文君)及钱秋和、祖占武二人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同意钱秋和、祖占武二人把其原协议所拥有的权利和二人在该中心开发建设的房产、附属设施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韩文君。随后,韩文君与康复医疗中心又签订了新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康复医疗中心以支持韩文君办理各种确权手续(包括土地、房产等)来换取一栋建筑面积不小于3090平方米的宿舍楼,并规定于1998年底建成入住。但此协议签订后并未履行。

1998年10月经双方再次协商,唐山康复中心与韩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和付款协议:同意韩文君由建3090平方米宿舍楼改为以付款方式解决存留问题。其补充协议约定:韩文君付给该中心320万元,协议签订时一次付清;而在付款协议中却又规定:320万元分两次支付。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康复中心无权将国有土地擅自转让和出卖给任何个人。因此,康复中心与韩文君签订的协议实际上是一份无效协议。在事实上,这份协议也从未得到过切实的履行。

那么,30亩土地怎么又转为“他姓”了呢?

一份秘密得谁都说不清的合法协议

2002年5月30日,记者在唐山市国土资源局看到了另外一份让“国土”变“私土”的联合开发协议书。

这份协议的内容和记者在康复医疗中心看到的该中心与韩文君签订的协议内容、签订日期完全不同,其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韩文君,期限为1997年5月26日到2037年5月25日,共40年。最初3年内韩文君每年付给康复医疗中心土地使用费10万元,3年后每年付给50万元。签订日期为1995年12月8日。

应该说明的是,这是一份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协议,已经唐山国土资源局批准生效。按这个协议,韩文君在40年里应该向康复中心缴纳总计1880万元人民币的土地转让金。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土地转让权已经生效。至少在未来40年内,康复中心已经失去了对这块地的使用权;而康复中心用于残疾康复事业的国土就这样白白地流失了……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还在后头。

就这份协议的有关问题,记者多次采访了唐山康复医疗中心部分职工和主要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让记者感到惊诧的是,尽管这份协议都盖有双方的公章和法人私章,尽管这份协议已经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尽管这份协议已经实际生效,但康复中心的所有人都矢口否认这份协议的存在:他们至今根本没有看过也不知道这份协议的内容。

在采访中,有人向记者反映:在土地局的那份协议是伪造的。理由是,在1995年,康复医疗中心的人谁都不认识韩文君,怎么能与他签订那份协议呢?

可恰恰就是这份谁都不知道的协议,而且还加盖了公章和法人私章的协议就把国家划拨给残疾人的康复用地变成了私人用地!

记者就此事采访唐山康复医疗中心原主要负责人苏长奎和唐山半壁店胜利烧结厂韩文君时,均遭拒绝。

近日记者得到证实,这30亩地(包括水塘)已被韩文君以700万元的价格转让,但在要求唐山康复医疗中心在土地使用红线图上盖章时遭拒绝。

一块土地竟然出来了两份内容相左的协议,一个协议应该一次性付给康复医疗中心320万元,而另一个协议则是每年付给康复医疗中心土地使用费50万元。应该执行哪个协议呢?

事实是:到目前为此,两个协议都没有执行。可残疾人用于康复的土地却没有了!

对于这样一个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唐山康复医疗中心的主管部门给记者的答复是:搁置,不作处理。

这是无奈地承认既成事实,还是别有隐情?

本报将对此事发展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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