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京城百姓购房有多难

2002-08-16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叶斌 通讯员 胡本成 我有话说

近年来,北京市商品房开发呈上升趋势,许多商家在经历了房产“短、平、快”的销售喜悦之后,又打起了房产品牌战略,使京城的房产业又出现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尽管如此,这中间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这就是房产销售中因质量、五证不全等问题引起的纠纷不断。由此,使京城百姓购房大伤脑筋,谈房心恐。

交了款房子成泡影款也退不了

消费者毛世财是颐和园退休职工,为改善住房条件,他找亲友们借钱凑齐款后,于2000年12月15日,在海淀区“颐和山庄”亮甲店小区预交房款292229元,购得2套共计148平方米二期工程期房。合同规定,2001年12月30日前完工交付使用。可到2001年7月26日,开发商突然电话通知毛先生说:“二期工程开发手续未办下来,房子不盖了。”让他等着退款。毛先生见自己买的房子已成泡影,于是他焦急地赶到“颐和山庄”询问什么时间能退款,开发商答复同年(指2001年)10月份可以退款。可到了10月份,又推到年底,年底又推到2002年3月份。出于无奈,3月5日毛世财投诉到海淀区消协。消协接到投诉后,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经了解“颐和山庄”系“新农村改造”试点工程,属当地乡政府与投资商联合开发项目,它与一般房地产开发不同。原计划开发的二期工程地界被规划成绿地,故工程中止。工程停了,可毛世财预交的买房款却难以退还,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对此情况,消协一方面做投诉人的安慰工作,另一方面又多次催促开发商给消费者退款。在消协反复的催促下,“颐和山庄”终于在今年6月25日将292229元购房款一次性退还给了消费者毛世财。这场拖了近一年的购房款纠纷得到了解决。

违反合同开发商抵赖赔偿两万

消费者俞来源于2001年8月16日,在海淀区紫竹桥附近付款1314600元购得210平方米商品房。购房协议规定,同年10月31日竣工并交付使用。可到了交房日期,俞先生发现自己新买的房子的厨房和卫生间部分工程尚未完工。经了解该房屋系海淀区某建筑经营公司与汉洋投资公司联合开发的建设项目,因工程款未按期打入承包施工单位,造成工程延期。还有卫生间防水层质量差,顶部有渗漏水痕迹等质量问题。为此,俞先生多次找汉洋投资公司交涉,让其派人维修,可投资公司借故一拖再拖,甚至提出让俞先生自己找人维修。因房子地理位置不错,俞先生又不想退房,也不愿打官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决定到海淀区消协投诉。经消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多次与汉洋投资公司联系做工作,通过反复协商,在消协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谅解,于7月16日由汉洋投资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俞来源的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消费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有关人士指出:在当今的消费领域中,商品房纠纷日益增多。由于购房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这是目前消费纠纷中难点最大的问题。为避免或尽量减少这些纠纷的发生,购房者在购房或预交款之前,必须对准备认购的房子及开发商、地理位置做详尽的了解。同时对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及有关合法手续也要知晓,切不可轻易交款购房。认购之前,要与对方签订合同,并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解读,必要时也可请私人律师协助订立合同。同时,为了保障商品房的质量及销售手续合法、齐备,让群众能大胆放心地买到“合格房”,有关部门应对众开发商加强监督与管理,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消费者利益,树立开发商自身形象。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