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载:9月24日晚9点29分,穿民警制服的朱先其与另外两人开着一辆警用三轮摩托车,来到河南湘潭市农业发展银行“执行公务”。门卫李宗文要求他出示证件,朱指着自己的警服大声回答:“你没看到我穿的什么吗?执行公务!”于是,双方开始争吵。争吵中李宗文瘫倒在地,不省人事,送往医院急救,即被宣告不治身亡。《羊城晚报》之后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后经查实,朱先其根本不是执行什么公务,是该银行一个姓夏的职工打电话邀他们来聊天的。
这事听起来多新鲜,拌了两句嘴,偏偏赶上一个有病的对手。不过,“执行公务”这词儿一点也不新鲜,谁没用过?拿“执行公务”当幌子干私事的事儿光是在报上就见得多了。如:为庆祝“三讲”取得阶段性成果而“公务”喝酒喝死的乡镇企业局局长;为“公务”陪教委领导吃饭,听到学校楼梯护栏坍塌出了压死学生的大事却不顾的校长等等。就连有的人收受贿赂或侵吞国家财产还要堂而皇之地说成是“公务”呢。
抛开假公济私的事不提,就算你是在执行公务,出示个证件还不应当吗?你半夜三更地闯银行,人家门卫也是在为公而守,不认不识的,问问你,向你讨个证明,也是人家的“正当防卫”呀。
别说你是打着“执行公务”的幌子干的是私事,就算是百分之百地干着公事,也没有特权胡来,遵纪守法是干好每一件公事的先决条件。无论是为公还是为私,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很巧,近期我又在报上读到一则消息,陈凯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了这样一段话,“在纽约街头,我看到两个警察抓到一个闯红灯的车主,其中一个摇开窗玻璃,非常粗暴地抓住司机的前襟。这时,周围响起了几乎100个人的声音,在喊:‘WE ARE WATCHING(我们都在看着你们)’。那警察一下子就松手了”。
陈凯歌讲的这件事,正好说明“执行公务”动粗的事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同时,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群众对野蛮执法的不满。
“我们都在看着你们”,是无奈、是警醒,也是一种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