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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的讲究与“巴老”之说

世说新语
2003-01-17 来源:生活时报 张巨龄 我有话说

称谓的讲究,是我国民俗文化中很普通的常识,也是汉语言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比如,颂人弟子,谓“高徒”;说人之子,曰“贵公子”;称人之女,为“千金”。

那么,称德高望众的长者呢?人们一般用“×老”。其中“老”字之前,大致有四种情况:一是冠以姓,比如“吕叔湘”,可称为“吕老”;一是冠以姓名前两字,比如“季羡林”,称“季羡老”;一是冠以姓名中的第二字,比如“林伯渠”,可称之为“伯老”;一是干脆省略其姓,比如“张志公”,谓之“志公老”。总之,无论怎样称,“老”字之前所冠者,均要围绕其姓名中的几个字适当变化。至于笔名、艺名和别号等,则不能拆开以为冠,比如“曹禺”,本姓“万”,名“家宝”。“曹禺”者,笔名也,就不能称之曰“曹老”,更不能谓之“曹先生”。由于其本名的鲜为人知,非要称之曰“老”,那就只能称“曹禺老”,或尊称“曹禺先生”。否则,省了“禺”字,听起来,就无异于给人家更了名改了姓。

于是,我想到了近日众多媒体关于“巴金先生”之称为“巴老”的事,觉得这不啻是叫了声“巴先生”一样有说不出的遗憾。

“巴金”,系笔名。先生本姓“李”,名字曰“芾甘”,故而其女叫“李小林”,而没有叫“巴小林”。所以,我以为依照我国称谓文明习俗的规范,应称之为“巴金老”,或“巴金先生”。“巴老”之称,确是不伦不类,倘如是,“鲁迅”(本名周树人)在世,必定成了“鲁老”;“冰心”活着,也得变为“冰老”;著名的《骆驼祥子》和《四世同堂》的作者“老舍先生”倘或健在,怕也得做个“老老”了。这,听起来岂不大别其扭了吗?

固然,时代在前进,语言也该发展,但总还要有个“度”。对于那些已在我国传统中有了一定规范的东西,还是应当予以遵循和维护的。比如,方才说过的几乎已满天飞的“巴老”的说法吧,说到底还是不属于语言的发展之列,更多的恐怕是因为称之者只知“老”之为尊,至于该怎么称,其中有怎样的讲究,特别是“巴金”到底是本名、笔名,以及先生到底姓甚名谁等等情况,或有不那么了了之处所致。

因此,我才要书此短文以纠正,当然,更重要的则是想以此对传统的称谓习俗文明做一点维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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