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没少埋怨爹妈没给我生一副好面孔,人又矮又瘦,尖嘴猴腮,活像早期电影里的国民党特务和汉奸。因为长得丑,且带有一点凶相,故遭遇了不少麻烦。尤其是外出异地,每当轻装简行的我到当地的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逗留时,就会遭到警察的盘问。他们对我特别感兴趣,这个便衣刚查验完我的证件,那位全副武装的阿SIR又过来关照一番,好像我身上特别有吸引力,能时刻吸引他们的目光。至于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问路找人,当地人更是用怀疑的眼光将我反复审视了才肯相告,还有一些少女见了我掉头就走,仿佛我是瘟神。好在我没钱,否则,我现在去美国旅游,不被当作拉丹的同党抓起来才怪。
因为长得丑,所以找对象都不容易,等到年近三十才结婚。让人惊愕的是我居然找了一个比我小五六岁的美女兼才女,正所谓丑鬼有俊福啊!
结婚那天,朋友大海与我合了几张影,并向我要了几张我和妻子谈恋爱时的照片作留念。
又过了一段时间。一天,我忽然接到岳母的来电,老人家开口就训:“你究竟还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瞒着我们?”
我一头雾水。
“你去买一本《XX》杂志本月下半月版看看就知道了。”
我如接圣旨,赶紧跑去邮局报刊零售点买了一本《XX》杂志,翻到第23页,居然看到了我和妻子谈恋爱时的照片。再看那文章,标题竟然是《真爱逾高墙,村小女教师勇嫁强奸犯》,作者署名是海风。
天啊!我什么时候就成了强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