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协委员李晓林对目前经济适用房政策提出种种异议。这些异议也许会让某些人不太舒服,大致有三类。其一是这项政策的设计者。第二种人是某些房地产商。第三种人就是那些不缺钱不少房却已经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人们。
从字面上讲,经济适用房就是讲究经济实惠,为那些急需房屋又没有足够的钱去买商品房的人解决问题。不过,这项看上去非常好的政策实施以后,究竟把“经济让给了谁却成了值得商榷的问题。
仅从表面就能得出不少疑问:经济适用房小区里晚间停放的轿车以及某些房屋内部的装修常常让人大吃一惊:这些人是中低收入者吗?如果不是,那么是谁让这些人钻了空子?销售对象身份认定工作究竟还有没有实际意义?
此外,凡经济适用房的项目都会得到诸如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多项税费的优惠条件。开发商顶着“办公益事业的光环出现在大众面前自然是极露脸的事情。尽管有利润不得超过3%的规定,但不少开发商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还是趋之若鹜。有些开发商为赚取更大收益而采取暗箱操作手段也时有耳闻:比如打经济适用房牌子却做着商品房生意;也有少数开发商通过偷工减料变相提高投资回报率。这些管理中的漏洞究竟该谁来负责?
应该说,不少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比同类商品房要便宜一些,但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北京这几年经济适用房的均价在3040元/平方米左右,低于3000元/平方米的楼盘微乎其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一个明显界限就是,你是投资还是居住。然而经常有已经拥有住房的人再去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情况,还有些人甚至把买来的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去。
前几天,建设部、国家计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说要对北京等11个省和直辖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调研。调研的目的据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不久前有关部门宣布,全国将投资1700亿元建设2.25亿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北京市也表示每年将新建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要在4年完成1200万平方米的建设。其实,建设力度大不大从来都不是问题,关键是,方向要对头。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