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崇尚纯天然”的消费理念使许多人误以为传统的粮食、蔬菜、油料、家畜类肉食品都成了农药、化学污染严重的“脏东西”,而一切来自大自然的野生动植物都是“绿色环保”无污染的,都是健康食品,忽视了这些野生动植物本身可能携带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成为病菌、病毒宿主的可能。于是,现代化的大都市里刮起了越来越强的专吃野生动植物之风,越是来自偏僻险峻之处、越是国家保护动植物、越是价高稀缺就越有人吃。于是,野味餐馆大举北伐,遍布各地;于是,非法捕猎、贩运、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案件屡禁不止;于是,食用野蘑菇中毒、河豚中毒、亲眼现场“监制”的土法榨制食油中毒、食用果子狸、旱獭染病……等新闻不绝如于耳。保护野生动物,是人类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应尽的义务,不是对野生动物的恩赐。
然而,我国早期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和政令,都未能摆脱“利用”的功利目的,人们吃野生动物时往往理直气壮,“老子保护了你,吃你就是瞧得起你”的霸道、有“恩”图报思想,说明人们对环保观念的理解,的确还有不少狭隘误区,亟待纠正。
滥食野生动物,还是许多人对病态心理的自觉满足。人的进餐行为,是为了满足自己三种不同层次的需要。首先是从食物中摄取热量、营养的生存需要,“给肚子吃”;其次是满足感官愉悦对“色香味”的需要,“给嘴巴吃”;再高一层,则是为了满足交际、自娱时的精神享受、不在意成本的心理需要,例如为了寻求刺激、为了让贵宾开心、为了摆谱耍阔……有人称之为“给脸吃”。对这种满足畸形消费心理的巨大社会成本和危害性,还有待于社会科学工作者予以宣传和积极引导。
因此,要保护野生动物,仅仅靠有限的疾病阻吓还不够,还要做更多的理论引导工作,对症下药,解决心理方面的问题。